近日,农业部、中国农业银行联合印发《关于金融支持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通知》,决定加大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的金融支持,并将金融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试点示范项目作为一项长期工作。
《通知》指出,金融支持是推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的重要手段,有利于推动农业生产、加工、休闲旅游等一体化融合发展,要重点支持六类发展经营融合主体。
一是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加工流通和直供直销。支持农民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包括贮藏等初加工及运输、销售等环节和休闲旅游设施建设,开展综合性服务等平台建设。
二是大型原料基地与加工流通企业协同升级。支持粮棉油糖等大宗农产品(13.010, -0.03, -0.23%)生产原料基地与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技术装备升级的协同建设,“菜篮子”产品生产基地与大型中央厨房供应体系的联动发展。
三是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与农户联合建设原料基地和营销设施。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支持企业和农户创新订单农业,支持企业发展股份合作,让农户分享加工销售环节收益。
四是休闲农业经营主体与农户联合建设公共服务设施。支持休闲农业聚集村和带动农民分享利润的休闲农园、电子商务企业,建设进村道路、生态停车场、田间观光道路等公共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设施。
五是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建设。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先导区等基地,带动农户和农民合作社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六是农民创办领办农村一二三产业实体。支持返乡农民工等人员创办领办家庭农场等市场主体,发展设施农业、规模种养业、农产品加工业、民俗民族工艺产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农产品流通与电子商务等农村一二三产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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