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hongguoxiaokang
登录 | 免费注册 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滚动播报: 中国政府网    新华网    人民网
高端在线  
《求是》杂志发表习近平总书记重
李强:扎实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 ...
刘国中:加快推进农业科技创新 大面积 ...
李强:全力抓好粮食和重要农产品稳产保 ...
中央政治局委员 书记处书记 全国人大 ...
习近平在二十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 ...
李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 研究发展 ...
调研报告  
全国政协“改进校园餐食管理”调
全国政协监督性调研组来湘调研精准扶 ...
民革中央副主席兼秘书长李惠东到洛宁 ...
全国政协就脱贫攻坚工作在山西省调研 ...
全国政协“推进养老服务供给侧结构性 ...
民革中央重点调研聚焦“一带一路”西 ...
杨培森在江西赣州调研行业对口帮扶工 ...
聚焦三农  
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
绵阳市狠抓“四个调” 推进农业供给侧 ...
立足"三农"服务城乡百姓 ...
打赢脱贫攻坚战开创三农工作新局面 ...
精准扶贫 深耕“三农” ...
创建国家级农业产业园助力农业现代化 ...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要守住三条底线 ...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各地发展 > 县市动态

城乡居民医保并轨进入冲刺阶段:24省份城乡医保归至人社部门管理

时间:2017-05-18 人阅读 评论
来源:经济参考报

  

24省份城乡医保归至人社部门管理

  24省份城乡医保归至人社部门管理

  城乡居民医保并轨进入冲刺阶段。截至目前,北京、天津、河北、内蒙古、上海、浙江、江西、山东、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广西、重庆、云南等24个省市区对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进行了总体规划部署或全面实现整合,并将管理部门统一划归至人社部门。

  我国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曾长期呈现为多元分割运行体制,在制度分割上表现为职工医保、城镇居民医保和新农合分立运行,在基金分割上主要表现为市县统筹,风险分摊范围有限。而整合城乡医疗保险制度、发展更加公平的医疗保险体系,打破城乡户籍制度对医疗保险制度的制约,可以使医保体系在政策制定、管理运行、经办服务等方面摒除城乡户籍因素,剥除户籍制度所承载的医疗保障功能,缩小城乡居民医保差距。

  城乡居民医保并轨被列入2017年医改重点工作,根据已经确定的时间表,这项工作将于年内完成,届时将实现覆盖范围、筹资政策、保障待遇、医保目录、定点管理、基金管理“六统一”政策。而由于并轨实行报销范围“就高不就低”的原则,城乡居民待遇普遍提高,不少地区用药目录得到大幅扩容。

  在整合前,宁夏城镇居民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约为57%,农村居民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为53.59%。统筹后的2014年,城乡居民在医保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66%。北京市此前门诊报销政策,城镇居民一个年度门诊报销封顶线是2000元,而新农合是3000元,按照医保待遇不降低的原则,政策合并后,城镇居民的门诊报销统一为3000元,住院封顶线由17万元统一到18万元。

  在制度并轨过程中,管理体制也得到理顺。各地通过统筹安排,城乡医保的统一归口经办管理得以实现,减少了医保制度管理及运行成本。具体而言,除上述24个归口人社部门的省份之外,也有省份采取了不同策略。如陕西省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由医保中心统一管理,医保中心主任原则上由同级医改办主任兼任。福建省建立统一的医保管理体系,成立省医疗保障管理委员会,其下设医保办承担日常工作,医保办挂靠省财政厅,相对独立运作。

  清华大学公共管理学院教授杨燕绥表示,“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医保制度后,增强了医保基金的互助共济能力,有利于发挥医保对医改的基础性作用,促进医保对医疗服务的外部激励制约,为‘三医联动’改革打下了坚实基础。”

  不过,统一城乡居民医保制度,还只是改革的第一个环节。有专家在接受《经济参考报》记者采访时建议,通过建立多档次的筹资机制作为过渡,促使参保居民缴费标准与待遇享受水平挂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的整合与统筹发展,很大程度上是为了逐渐缩小城乡居民的医保待遇差距。设立多档筹资机制后,参保居民根据自身需要、经济实力和意愿自由选择参保档次。随着经济发展、城乡居民收入的增加,再逐步实现城市职工医保与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和待遇给付上的对接。”他说。

  上述专家称,医保合并不是简单的机构合并,关键是明确功能、整合职能、理顺机制,实现控费目标的同时,规范医疗行为。建议未来建立医保经办机构与医疗服务机构的集体谈判机制。

  登录 / 免费注册 共有条评论
验证码: 匿名发表
最新评论
 
  • 友情链接
关于我们 | 联系我们 | 人才招聘 | 版权声明
版权所有:中国小康建设研究会 2012-2025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射击场路 邮箱:xiaokangyanjiuhui@163.com
备案号:京ICP备12030029号-4
  • 中国小康建设研究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