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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乡村全面振兴的几个问题

时间:2025-03-18 人阅读 评论
来源:经济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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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是解决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关键举措,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是新时代新征程“三农”工作的总抓手。2025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实现中国式现代化,必须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强调“健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是一篇大文章,做好这篇大文章,以下几个问题值得关注。

  振兴乡村特有功能

  城市有城市的功能,乡村有乡村的功能,推进乡村振兴,并不是要把乡村建设得和城市一样,而是要把乡村特有的功能充分发挥出来。一般地讲,乡村具有三大功能,有效供给农产品、提供生态公共产品、保护和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快速推进,乡村的三大功能面临弱化风险。

  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有效供给方面,我国粮食产量连续多年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2024年首次突破1.4万亿斤。但也要看到,由于需求侧消费升级和供给侧成本上升,粮食供需仍处于紧平衡状态,部分农产品供求矛盾趋紧,这突出表现在蛋白类食物的供求缺口不断扩大、进口量不断增加。据测算,2000年至2022年,我国以热量计算的食物自给率从96.7%下降到76%,大约每年下降1个百分点。

  生态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方面,据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2019年末全国耕地面积为19.18亿亩,相比10年前的“国土二调”时减少了1.13亿亩,确保实现2030年耕地保有量保持在18.25亿亩以上的目标,任务十分艰巨。农业面源污染严重,成为环境污染的重要成因。农业生产成本居高不下,2005年至2023年,我国三种粮食亩均生产成本从425元增加到1281元,年均上涨6.4%,严重影响了我国农产品国际竞争力和农业可持续发展能力。

  保护传承传统文化方面,乡村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根基,农村劳动力、资金等要素流失,农村人口老龄化、村庄空心化、乡村活力不足问题突出,不仅带来“谁来种田”的问题,同时也带来传统农耕文化衰落的风险。

  促进乡村振兴,关键是要把乡村所特有的、全社会发展进步须臾不能离开的同时又面临弱化风险的功能振兴起来,这样才能更好把握乡村振兴的本质。

  确保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

  2000年至2024年,我国粮食产量从4.6亿吨增加到7亿吨,人均粮食占有量从365公斤增加到500公斤,但为什么蛋白类农产品进口量不断增加,以热量计算的食物自给率呈下降趋势?这主要是两方面原因造成的。

  从需求侧看,食物消费结构不断升级。近年来,我国城乡居民食物消费结构发生很大变化,从“吃得饱”转向“吃得好”,直接消费的粮食减少了,由粮食转化来的肉禽蛋奶等食物消费量大大增加。在一个生态系统中,后一营养级获得的能量约为前一营养级能量的10%,其他能量都在转化过程中散失。肉蛋奶是后一营养级,前一营养级是玉米、豆类等粮食。这就是为什么随着食物消费结构升级,粮食反倒显得不够、国家粮食安全的数量底线也随之上升的生物学原因。

  从供给侧看,农业进入高成本阶段。我国人多地少水更少的资源禀赋,再加上大国小农的基本国情农情,导致农产品在工业化城镇化快速发展过程中成本上升很快,农产品国际竞争力不足,这是造成大量农产品进口的又一重要原因。

  适度进口农产品是可以的也是必要的,但作为一个人口大国,把农产品的供求平衡完全寄托于国际市场,不仅不现实,而且会受制于人。因此,必须立足国内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千方百计增加粮食产量和农产品有效供给,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确保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首要任务。

  产业振兴是乡村振兴的基础和关键,各地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做法大体可分为两类:一类是以农业作为第一车间的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模式,这种模式以农产品有效供给为主,不限于粮食和初级产品,还包括加工转化后的食品;另一类是以农文旅融合发展为代表的田园综合体模式,这种模式提供的主要是服务产品。这两种模式分别指向增加农产品有效供给和增加农民收入,本身并无优劣之分,但从全局和普遍意义上讲,第一种模式更值得重视和提倡。一方面,乡村振兴无论如何都应把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放在第一位。另一方面,全国真正能发展农文旅的村庄占比并不高,大多数乡村更适用第一种模式。当然,这两种模式不是互相排斥的,如果能融合在一起更好。

  重视乡村价值再发现资源再开发

  乡村产业振兴的过程,实质上就是改变乡村传统的资源要素利用方式、推动生产要素从较低层次向较高层次跃迁并重新优化组合的过程,这离不开乡村价值的再发现和乡村资源的再开发。比如,通过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延伸农业产业链和价值链,不仅可以大大提高农产品附加值,还可以带动整个农业生产朝着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和市场化方向发展。目前,我国农产品加工业产值与农业总产值之比为2.59∶1,较上世纪大幅提升,但与发达国家4∶1左右的水平相比还有很大差距,说明我国发展农产品加工业还大有潜力。通过应用新技术开发新业态,也可以提升要素配置效率,农村电商的迅猛发展就是一个典型代表。2023年,全国农村网络零售额达到2.49万亿元,比2014年增长近13倍。电商不仅增加了农村就业和农民收入,而且还带动农业转型升级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乡村旅游也是农业多种功能拓展、乡村多元价值发现的代表性领域。相比城市高密度、快节奏的生活方式,乡村的田园风光、清新空气、传统文化和悠闲情趣成了稀缺资源。这说明,只要适应新的需求,改变乡村资源的传统利用方式,乡村产业振兴就有广阔前景。

  实现乡村价值的再发现和资源的再开发,有三个重要前提条件。第一,坚持走城乡融合发展的路子。没有城市生产要素下乡,没有城市现代生产方式的引入,乡村资源的再开发会很难。我国目前已进入城乡融合发展的新阶段,要进一步破除城乡二元结构,促进城乡要素双向流动和平等交换,为城市赋能乡村振兴创造更好条件。第二,大力培育新技术、新模式、新业态,带动农业农村产业结构深度转型升级。我国农业生产和农村经济的发展,仅仅靠增加要素投入已远远不够,要大力培育和发展新质生产力,依靠技术创新、组织创新,更好把小农户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第三,要着力培育农村经营型人才。当下乡村振兴最需要的是懂市场、善经营、会管理的经营型人才,要着力培养能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把资源要素进行重新组合的经营型人才,更好满足乡村产业振兴的需要。

  因势利导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

  乡村产业的开发,离不开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引导工商资本进入农业很有必要。工商资本进入农业,通常会采取“公司+基地+农户”的运作方式,必然产生与集体和农户的利益关系问题。这个关系处理得好不好,直接影响项目成败,而要真正处理好三者利益关系并不容易。

  在实践中,龙头企业、集体、村民三者的利益联结大体上有四种方式。一是“订单农业”方式,龙头企业给农户下订单组织生产,农户按要求交售农产品,双方按合同价格结算,是比较单纯的市场关系。二是租地建基地方式,龙头企业把农民土地流转过来建立生产基地,企业负责基地的开发和经营,农户除了拿到租金外,还可以在基地务工拿到劳务收入,这是比“订单农业”联系更紧密的一种方式。三是“利润返还”方式,比如浙江的丝绸公司,采取保底价收购蚕茧,再从公司盈利里拿出一定比例返给集体和农户,这种方式更加稳定了龙头企业与农民之间的关系。四是股份合作制,龙头企业以资金、技术、机器设备入股,集体和农户以土地入股,组建利益共同体,利益共享、风险共担,这是利益联结最紧密的一种方式。

  选择哪种利益联结方式是市场行为,要由农户和企业选择,不可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目前在实践中,龙头企业与集体、农户大多采取松散的利益联结方式,采取紧密型利益联结方式,特别是股份合作制的少而又少。这既有企业的原因,也有农民的顾虑。企业认为,已经付给农民租金和薪金,没必要再分红,也不愿集体和农户参与企业决策。同时,不少农民更看重眼前利益,对入股合作不感兴趣,不愿与企业共同承担经营风险,也不愿形成利益共同体。

  尽管建立紧密型利益联结是我们的政策导向,但真正实行起来是有条件的,至少有三条:一是形成一定的规模和批量,在这种情况下,企业和农户谁也离不开谁;二是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通过合作社,就可以降低与企业打交道的交易成本;三是加强农村信用体系建设,强化企业社会责任,同时也要培育农民的契约意识。因此,发展紧密型利益联结要讲究条件,顺势而为,因势利导,水到渠成。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决定着乡村振兴的成色和质量。过去村集体的产权界定不清晰,所以产权制度改革势在必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主要涉及的是非土地的经营性资产。深化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就是要将集体的经营性资产清产核资、划定股权,确定成员权,将经营性资产折股量化到全体村民,组建股份合作社。财产关系清晰,建立激励约束机制,才能促进集体经济更好发展。

  但要注意,我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并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企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既有合作性,又有封闭性。这种封闭性表现为,即便股份制改革之后,村民的股份仍然不能在社会上流转,只能作为分红的依据。所以,与企业股份制改革相比,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在本质上有很大区别,关键在于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的成员不能流动,成员的股份不能流动,村集体经济合作社不能破产。从法律规定上看,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法人被民法典明确列为特别法人的一种,公司法不适用于村集体经济。

  解决农村集体经济怎样才能和市场有效对接等问题,需要探索创新,可以考虑由改革后的村集体股份合作社拿出一块资产另外建立一个股份公司,这个公司是有限责任的,股权可以流动,公司也可以破产。前提是要实行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这项改革的重要意义即在于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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