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质生产力是数字时代体现新内涵的生产力,具有高科技、高效能、高质量的特征。其中,数字生产力是其重要表现形式之一。科学技术作为新质生产力的先导,是助力新质生产力产生和发展的关键变量。在数字时代背景下,数字技术在助力农村经济发展、助推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运营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积极探索新质生产力赋能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路径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完善相关配套政策,提供专项资金支持。当前,新质生产力赋能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过程中,企业、专业合作社等相关主体承担了数字技术、数字平台的引进使用成本。而多元经营主体参与农业产业化联合发展事业的积极性易受到具有较大影响力主体行为的影响,这就需要提供一定的资金保障,以激发龙头企业积极性,促使其投身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进而发挥引领带头作用。具体而言,地方政府应统筹资源,多端发力,优化资金配置,着眼于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实际和发展需求,从税收、财政等方面提供专项资金支持和税收优惠制度,为多元主体协同发展提供资金支持。与此同时,总结优秀案例发展经验,并以此为据,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内容,为新质生产力赋能农业产业化联合发展提供政策支持。除此之外,加大资金流向和政策实施成效的监管力度,保障家庭农场合法权益。
发挥数字技术优势,提高赋能实际成效。数字生产力作为新质生产力的重要表现形式之一,旨在将数字技术与其他生产要素融合,实现生产要素数字化转型。新质生产力赋能农业产业化联合发展,应依托数字技术优势,提高发展成效。一方面,完善基础设施建设,实现数字化改造。在数字化时代,新兴技术不断涌现,影响着各行各业的发展,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作为助力农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主体,也深受技术影响。因此,应紧跟时代发展,扩大乡村地区互联网普及范围,并基于乡村建设现状和实际需求,有针对性地完善数字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与时代的联系;另一方面,加大生产工具研究力度,实现工具智能化转型。立足当下工具特点及使用需求,鼓励相关企业加大智能化工具的研究经费投入,以研发创新助力企业发展升级,提升企业市场地位和市场占有率。与此同时,畅通相关企业与高校的合作交流渠道,促进校企合作,共同致力于创新研发,从而为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提供技术支持。
总之,地方政府应结合相关政策导向及农村发展变化具体情况,科学调整对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的扶持政策,提升龙头企业影响力,加大对农场农户的保护力度,建立利益联结机制,促进全产业链和价值链建设,以促进农业提质增效,高效推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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