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二十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坚持城乡融合发展,畅通城乡要素流动。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对城乡融合发展进一步作出了战略部署,明确强调必须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促进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缩小城乡差别,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改革是农业农村发展的动力源泉,解决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根本要靠深化改革,要向改革要动力。新时代新征程上必须要用好改革这一重要法宝,自觉把改革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勇于创新、敢于实践,坚定不移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增动力、添活力,奋力谱写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建设农业强国新篇章。
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要在学深悟透上下功夫,既准确领会进一步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历史方位、重大意义、前进方向、目标任务、根本要求和推进路径等,深刻把握贯穿其中的立场观点方法,不断提升思维能力,真正学会和运用好这一科学思想体系的活的灵魂来认识、分析和解决农业农村发展问题。要在贯彻落实上下功夫,坚定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信心、决心和勇气,增强推进改革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扎扎实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各项任务落实,深入把握农村改革规律特点,不断把党的创新理论转化为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强大力量。
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必须坚持以党的领导为根本保证。只有坚持和加强党对加快建设农业强国的全面领导,才能确保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正确政治方向,凝聚磅礴力量,不断把乡村全面振兴的美好蓝图变为现实。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必须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领导“三农”工作原则不动摇,健全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全党全国在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上始终统一思想、统一意志、统一行动。必须充分发挥党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围绕进一步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提出的新课题新任务新要求,从各环节各层级各领域更好发挥党的领导这一最大优势,完善制度安排、体制机制和组织设置,提高新时代党领导农村工作中把方向、谋大局、定政策、促改革的能力和定力,确保党的领导贯穿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各方面全过程,确保党始终成为新时代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坚强领导核心。
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必须坚持以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为强大武器。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必须把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科学世界观和方法论作为研究问题、解决问题的“总钥匙”,坚持人民至上,站在人民立场上把握和处理好涉及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重大问题,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坚持自信自立,在遵循农业农村现代化一般规律
、社会主义农业农村现代化普遍规律和中国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特殊规律的基础上,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乡村振兴、农业强国之路。坚持守正创新,在坚守农村改革方向、立场、原则底线的前提下识变应变求变,推进理论创新、实践创新和制度创新等。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中遇到的新问题、农村改革发展中稳定存在的深层次问题、农民群众急难愁盼的突出问题等,把研究和解决问题作为打开全面深化农村改革新局面的“突破口”。坚持系统观念,增强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统筹处理好两难甚至多难问题。坚持胸怀天下,在推进中国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同时,也为加快世界农业现代化作出更大贡献。
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必须坚持以完善不断解放和发展农村社会生产力的制度体系为重要保障。让农村资源要素活起来、让广大农民积极性和创造性迸发出来、让全社会支农助农兴农力量汇聚起来,离不开制度保障。以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必须不断破除制约农村社会生产力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以制度建设为主线构筑起农业农村发展的“四梁八柱”。这就要巩固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农村土地承包关系,发展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完善农业经营体系,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社会化服务。要完善强农惠农富农支持制度,完善乡村振兴投入机制,壮大县域富民产业,培育乡村新产业新业态,优化农业补贴政策体系,发展多层次农业保险,健全农村金融服务体系,健全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长效机制。要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完善耕地占补平衡制度,完善高标准农田建设、验收、管护机制,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优化土地管理,赋予农民更加充分的财产权益。要完善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着力打破城乡二元体制,破除妨碍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的制度壁垒,加快形成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共同繁荣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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