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深刻认识新型城乡关系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中的重要作用,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战略和乡村振兴战略,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城乡融合发展道路。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强调,“城乡融合发展是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将新型城乡关系提升到一个前所未有的新高度。
适应新型城乡关系演进趋势
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既不是新型城镇化的权宜之计,也不是乡村振兴的应急之策,而是适应新型城乡关系演进趋势,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必然要求。
第一,城乡融合发展面向人口规模巨大的现实国情。我国是人口大国,也是农村人口大国。2023年末,我国城镇化率已达66.16%,但仍有4.77亿人生活在农村。14亿多人口要整体迈入现代化社会,其艰巨性和复杂性前所未有。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城乡发展不平衡、农村发展不充分仍是社会主要矛盾的集中体现”,“要重塑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在中国式现代化进程中,唯有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才能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分享现代化成果。
第二,城乡融合发展助力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我国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制约着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双向流动以及收益合理分配,妨碍了农业产业化进程和综合效益提高。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就是要破除体制机制弊端,一方面畅通城乡双向循环,激发我国超大规模市场优势和内需潜力,推动城市和乡村同步高质量发展;另一方面加强城乡规划、建设、治理一体化,促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第三,城乡融合发展助力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相协调。中国式现代化本质上是人的现代化,现代化建设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高度统一。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既能改善城乡居民的物质生活,又能丰富城乡居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城乡要素自由流动、产业协同发展、公共资源一体化配置,不仅有助于农业转移人口增加收入、融入城市,提高其市民化质量,还有助于城乡精神文明建设融合发展,促进乡村文化振兴。
第四,城乡融合发展助力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共生。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现代化,旨在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人与自然是生命共同体,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有助于更好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一方面,城乡产业融合能够推动健全绿色低碳循环经济体系,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另一方面,城乡治理一体化能够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水平,推动形成绿色低碳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
此外,中国式现代化是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并联式”发展的过程,不同于西方现代化的“串联式”发展。这就要求我国在积极主动融入经济全球化的同时,必须通过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统筹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畅通国民经济循环,激发全社会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
城乡融合发展的中国特色
城乡融合发展旨在通过推动城乡要素双向流动、产业协同发展、公共资源合理配置,促进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持续缩小,因此具有人民性、整体性、动态性、等值性的鲜明特色。
第一,人民性。城乡关系的核心是人,人是实践主体和价值主体的有机统一。推进城乡融合发展需要人民的力量和创造性实践,重塑新型城乡关系。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是城乡融合发展的根本目的,坚决破除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合理配置的体制机制障碍过程,也是城乡居民不断获得解放、逐步实现自由而全面发展的过程。
第二,整体性。城市和农村是一个统一、连续的有机整体。推进城乡融合发展要坚持系统思维,树立城乡一盘棋理念,围绕新型城镇化和乡村全面振兴的战略目标,整体筹划和推进城乡空间布局、资源要素配置、产业转型升级、基础设施建设、公共服务供给、生态环境保护等,突出工农互促、城乡互补、全面融合,提升改革发展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第三,动态性。城乡融合发展是一个动态过程,需要持续地量变式推进,不断取得新成效,最终取得质变飞跃。推进城乡融合发展也是一个改革过程,需要主动调整生产关系,破除城乡户籍、土地、金融、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体制机制弊端,促进城乡共同繁荣发展。
第四,等值性。城乡融合发展并非农村城市化、城乡归一化,而更多体现为一种城乡空间等值化。推进城乡融合发展,就是在尊重城乡地域特色、客观差异的基础上消除城乡生活品质的差别,让城乡居民逐步过上“有差异无差距”“不同类但等值”的美好生活。
以县域为城乡融合重要抓手
位于“城尾乡头”的县城是畅通城乡要素流动的通道和纽带,县域是推进城乡融合发展的天然载体。因此,有必要以县域为基本单元和重要抓手,形成符合实际、各具特色的城乡融合发展模式。
第一,统筹县域城乡规划建设治理,推进城乡空间融合。深入推进县乡村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一体化,全面提高城乡规划、建设、治理融合水平。一是完善县域产业空间布局,明确县乡村经济发展定位和产业分工,强化县城产业承载和集聚能力,提升乡镇配套服务功能。二是优化县域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空间布局,梯度配置县乡村公共资源,提高县城辐射带动乡村能力,打造县域发展共同体。三是优化县域生态空间布局,强化县域自然生态空间用途管控和维护修复,提升县域生态服务价值。
第二,破除城乡二元体制弊端,畅通城乡要素流动。完善城乡统一的要素市场体系,促进人才、土地、资金等更多向农村流动。一是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吸引更多农民工到县城安家落户。完善各类人才返乡入乡激励机制,引导人才在农村创业、就业和兼业。二是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规范引导农村承包地流转,探索宅基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健全土地增值收益分配机制。三是创新金融机构支农惠农模式,促进金融和社会资本按市场化原则更多投向农业农村。四是加强统筹谋划,整合县域农村要素资源,探索“村村联合、产业连片、股份合作、混合经营、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合作发展模式。
第三,建立县域产业分工体系,推进城乡产业融合。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推动城乡产业优势互补、深度融合、协同发展。一是增强县城产业引领带动作用,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以现代农业产业园区为平台,培育农产品加工业集群,加快发展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二是健全县域商贸流通网络,加强农产品仓储保鲜和冷链物流设施建设,深入实施“数商兴农”“互联网+”农产品出村进城工程。三是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推动种养加结合和产业链再造,发展壮大休闲农业、文化体验、乡村旅游、特色民宿、健康养老等现代乡村富民产业。四是以县城为纽带,推动形成涉农企业、村集体合作社、农民共建共享的利益共同体,让农民更多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
第四,优化县域公共资源配置,实现城乡公共基础设施一体化、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因地制宜补齐县城短板弱项,推动城乡公共资源配置增量不断向农村倾斜。一是完善市政设施体系,夯实县城运行基础支撑,推动县乡村基础设施统一规划、建设和管护。创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管护机制,着力提升建设质量和管护水平。二是健全城乡一体、普惠共享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探索推动城乡学校共同体、紧密型县域医疗卫生共同体、文化传承与发展共同体等建设,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三是积极构建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有效的县域治理体系,着力提升县域治理效能,进而为推进城乡融合发展提供坚实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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