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6月召开的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健全种粮农民收益保障机制和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的指导意见》,会议强调推动粮食主产区、主销区、产销平衡区落实好保障粮食安全的共同责任。7月,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决定》提出,统筹建立粮食产销区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在主产区利益补偿上迈出实质步伐。“共同责任”这一措辞是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方面的新提法,体现出中央对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总体思考和统筹部署。过去在中央对各省保障粮食安全的要求中,多次提到“饭碗一起端、责任一起扛”;现在明确提出落实好保障粮食安全是各省的“共同责任”,强调了各地保障粮食安全的大局要求、担当要求与责任要求。食为政首,粮安天下。各粮食主产区、主销区、产销平衡区都要稳定粮食供给能力,完善产销合作,共同扛牢粮食安全责任。
各地要保持粮食应有的自给率,牢牢守住粮食安全底线。各省份要把稳定粮食生产放在突出位置,确保粮食种植面积不减少、产能有提升、产量不下降,保持应有的自给率,共同保障好国家粮食安全。粮食主产区要不断夯实粮食生产根基,切实加强耕地保护、提高高标准农田建设标准和质量,落实落细抗灾减灾措施,确保粮食在任何时候都能产得出、供得上。强化粮食生产科技支撑,各相关部门、科研单位、重点企业要结合粮食生产实际情况,以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为引领,以产业需求为导向,在核心种源、种耕收机械装备等领域,创新农业科技发展,充分利用科技力量激发粮食生产潜能。加大力度支持农技培训,扩大农技培训覆盖面,提高种粮农民对新技术的获得性,打通农技到地的“最后一公里”。非主产区省份要充分利用自身的资源禀赋优势,比如南方省份的水热资源等,稳定并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减轻主产区粮食供给压力。各地各部门还要加快推进粮食绿色生产方式,落实化肥农药零增长行动,促进资源节约高效利用,使粮田增绿、粮食增收,粮食绿色生态发展取得新成效,保障粮食生产可持续性。
优化粮食产销区合作模式,推动要素对接向产业合作提升。以目前粮食产销区在技术、资金、机械等要素有效配置的基础上,深化粮食产销区产业合作,探索多形式、多渠道、多层次的产销协作,推动粮食产销合作纵深发展。主产区要不断强化与主销区、粮食需求大省的产销合作,建立稳定的省际合作机制,加强沟通协调,提高粮食生产在数量、品种、质量结构上的产销匹配度,做到基本保证粮食数量和高品质粮食品种的经济收益。加强与储粮部门和粮食企业的粮食收储、加工、贸易等合作,就地建立收储基地、保供基地、加工基地等,不断延伸主产区粮食产业链,将粮食产业利润更多留在主产区。主销区要积极拓展主产区粮食来源渠道,稳定粮食产业链供应链,引导本地具备粮食加工、销售能力的企业到主产区建设粮食生产、加工、仓储基地,深化产销区粮食产业合作。同时,产销区要持续推动与优秀企业的合作,加强与央企合作,推进中央储备粮在省内功能布局、增加中央储备粮规模等合作,也要加强与粮食龙头企业的合作,助力产销区粮食产业高质量发展,打造地方粮食产业发展的新亮点、新名片。
完善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建立纵向横向交叉的利益补偿机制。以提高地方农民种粮积极性和地方政府抓粮积极性为政策目标,充分发挥各项补贴政策对农民种植意向的引导作用,提高农业社会化服务支持水平,完善农业保险制度体系以稳定种粮农民收益预期。在纵向,进一步加大中央财政对粮食主产区纵向转移支付,鼓励主产区加快农业现代化建设,全方位夯实粮食生产根基;支持主产区创新粮食生产技术,促进粮食生产提质增效;强化主产区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高各领域发展基本条件,增强主产区综合发展能力。在横向,推动粮食省际横向利益补偿机制迈出实质性步伐,借鉴碳汇交易机制、横向生态保护补偿等,统筹考虑产销区在粮食生产、流通、消费等方面的具体情况,由主销区向主产区进行一定的支持,明确规定粮食产销区间的补偿主体、补偿对象、补偿范围、补偿方式、补偿标准等,确保省际横向利益补偿发挥积极作用。综合考虑中央和地方、主产区和非主产区、生产和消费、市场和政府等方面,一体设计、统筹协调建立纵横交叉的主产区利益补偿机制,确保各省份落实好保障粮食安全的共同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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