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现代化关键在科技、在人才。2021年10月,习近平总书记在位于山东省东营市的黄河三角洲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考察时,提出了“转变育种观念,由治理盐碱地适应作物向选育耐盐碱植物适应盐碱地转变”的重大农业科技创新命题。解决这一命题,从根本上要靠农业科技人才。
乡村振兴,人才先行。党的十八大以来,各地积极创新制度,优化服务保障,最大限度拓宽乡村人才发展空间。但现实中的问题也不容回避,比如农业科技人才总量仍然不足,难以满足当前“三农”改革发展的需要。据农业农村部统计,截至2022年11月,全国农业科研机构科研人员总数不过7.2万余人。而且,农业科技人才特别是高端农业科技人才基本上都集中在层级较高的农业高校或科研院所,“居高不下”的问题十分突出。
与此同时,随着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农业+”业态不断迭代升级,按学科、按部类、按领域的传统农技人才培养和使用模式遭遇挑战,“三农”发展一线急需的跨行业、跨领域、跨业态复合型科技人才十分匮乏。
笔者认为,要让科技人才成为乡村振兴的智慧引擎,激发现代农业发展的人才活力,必须做好“三个结合”文章。
招引与培育结合,解决“有人才”的问题
东营市东营区龙居镇的玉米地里,时常闪动着一个青春的身影,他就是周靖博,是该镇农技推广站的一名工作人员。5年前,他以552分、超过“一本线”30多分的高考成绩被青岛农业大学录取,成为一名公费农科生,2022年按照协议到农业科技第一线工作,现在已成为当地农民的“致富好帮手”。
公费农科生制度,以公费吸引优质生源进行农科培养,并输送到基层一线开展农业推广,是农业科技人才招引与培育结合的典型做法。今后,克服农业科技人才匮乏的挑战,还要在人才招引与培育方面进一步拓宽路子。比如,支持农业企业与职业院校开展大学生联合培养;在市县两级设立一线农技推广员特岗计划,引导更多农科毕业生面向一线就业。
在人口老龄化的背景下,学习推广贵州经验,制定实施农业“银龄专家”计划,引进留用一批老教授、老专家到农村定居,发挥余热,强化乡村振兴人才队伍。
上述层面举措主要解决农业科技人才增量问题,还必须关注农业科技人才存量的问题。关注存量,就必须直面农业科技人才留不住的问题。现在各地纷纷出台人才政策招人引人,地方政府可以将农业科技人才统筹纳入当地人才保障体系当中,并兑现相应待遇。针对“三农”领域的特殊性,工作在基层的农业科技人才应发放一定工作补助。在评先树优方面,应对农业科技人才予以适当倾斜。此外,还要重视一线农业科技人才的继续教育问题,鼓励他们攻读农业硕士,可以与意向者签订服务协议,完成学业后回基层工作给予学费报销和生活费补贴。
由此可见,实现“有人才”就必须在“引才”和“育才”的环节中赋予农技岗位成色十足的“含金量”。
评价与载体结合,解决“用人才”的问题
据统计,自2018年试点以来,截至2023年3月,山东全省已有9063人获得新型职业农民职称。近年来,除山东外,浙江、甘肃、宁夏、湖北、广东等地也陆续开展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工作。通过对职业农民进行职称认定,让人才评价与使用载体进行结合,有利于进一步激活基层农业科技人才潜力,让农民这个称呼真正从身份指向转变为职业指向。
评价就是指挥棒,对农业科技人才的评价,不只是要看写了多少课题、发了多少论文,更要看解决了多少农业技术难题、服务了多少群众。农业是一门实实在在的行当,玩花拳绣腿、耍嘴皮子功夫是吃不上饭的。只有把论文写在祖国大地上,把科研做在农业生产中,才能体现农业科技的价值。这就要求人才评价中,必须进一步树立生产导向、绩效导向、需求导向,不唯帽子、不唯学历、不唯论文,让农业科技人才在解决一线问题中获得认可。
在优化评价的同时,应注重载体赋能,最大限度调动农业科技人才的科研积极性。对项目立项、团队建设、研发平台等载体要紧扣“三农”发展现实问题来推进,破除产学研用深度融合体制机制障碍,重塑农业科技人才使用的软环境。要深化农业科技成果产权制度改革,坚持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收入分配政策,有效激发创新活力。实现“用人才”就必须给人才搭建舞台,在放开手脚的同时明确导向,充分让其发挥聪明才智。
上挂与下派结合,解决“强人才”的问题
近日,山东省启动了2023年度基层中青年业务骨干挂职研修人选推荐工作,其中农业农村系统安排60人,选派人员到岗后按照每人3万元标准拨付培养经费。
选送基层优秀中青年骨干到上级相关单位挂职研修,是促进基层农业科技人才成长的有效方式。建议进一步强化经费支持,增加基层参与的人数,优化人选推荐方式,比如可采取带题申报并引入答辩环节择优确定人选,把机会留给真正需要的人,让研修者在挂职中真正提高解决实际问题的本领。
然而,单靠“上挂”仍难以解决众多农业科技人才变强升级的问题,如何让更多农业科技人才受益?已在全国推广的科技特派员制度是一个很好的答案。这项制度在浙江实施20年来,有3.9万人次科技特派员从实验室走向田间,培训人员1316万人次。可见,把院所的农业科技人才派到田间地头去,不失为提升基层农科人才能力的好办法。在这一过程中必须加强对被派出的农业科技人才保障和支持,激发人才“下”的动力。
农业科技人才下派的渠道,还有发端于河北曲周的科技小院模式。不论是科技特派员制度,还是科技小院模式,本质上都是将优质农业科技资源下沉至“三农”一线去。仔细梳理可以发现,有的是农业农村部门在做,有的是科技管理部门在做,有的是人社部门在做,还有的是科研院所在做。做的部门多,说明大家都重视这个问题,这本是好事,但也会带来资源分散、形式主义等弊端。所以,在推进农业科技人才下派的过程中,一定要充分考虑农技人才本身以及接受地两个方面的实际,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统筹资源、统筹经费、统筹人员,真正把好事办好办实。
总而言之,实现“强人才”就必须让农业科技人才强起来的力量进一步聚合,确保渠道畅通无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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