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提出“树立大农业、大食物观念”,2016年中央一号文件写入“树立大食物观”,作为推动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
树立大食物观,建立在我国居民食物消费升级的国情之上,要求全方位多途径开发丰富多样的食物品种,保障各类食物有效供给,实现各类食物供求平衡,更好地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多元化、健康化、个性化的食物消费需求,以传统的粮食安全观念为基础,形成内涵更加全面丰富的食物安全观念,而树立食物安全的意识观念是实现粮食安全的基础和保证,尤其是综合考虑肉、蛋、奶、水产等动物食品对饲料用粮食的消费和转化。
食物安全是指保证人们能够获得充足、卫生安全、营养、美味、多元的食物,且要求食物的生产、流通和消费注重资源和环境保护,实现绿色可持续发展。
如何保障食物安全?首要工作是建立一套食物安全评价体系来评估国家或地区的食物安全水平和风险,进而系统且针对性地采取政策措施。
食物安全与粮食安全评价指标不同。粮食安全的主要评价指标有粮食耕种面积、产量、人均占有量、库存水平、进出口贸易依存程度、价格波动等。食物安全的主要评价指标包括供给安全、质量安全、营养安全、资源安全和可持续发展等多层次的内容。“供给安全”评价指标应包含括耕种和养殖面积、食物产出效率、粮油果蔬肉蛋奶的总产量和人均占有量、粮食和猪肉等大宗农产品自给率、大宗农产品库存水平、大宗农产品价格波动等;“质量安全”评价指标可包括农产品质量安全合格率、绿色优质农产品供给水平、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评估和监管能力等;“营养安全”评价指标应包括人均膳食能量供应水平、人均膳食蛋白质供应水平、谷薯类食物供能比、居民营养不良发生率、居民贫血率、5岁以下儿童生长迟缓率等;“资源安全”评价指标可包括耕地资源、水资源、草地资源、森林资源、海洋资源、物种资源;“可持续发展”评价指标可包括农资投入产出比、食物损耗浪费水平、废弃物回收利用水平、食物综合足迹(碳足迹、水足迹等)、生物多样性水平、科技进步贡献率、居民食物营养素养等。
食物安全对发展提出了多方面、多层次的要求。一个国家或地区在不同的发展阶段,其食物安全的风险因素和风险程度不尽相同,因此工作重点和目标内容需要根据阶段需求和资源禀赋来动态调整。
为了科学、准确地评价一个国家或地区的食物安全水平和特点,研究制定评价指标体系和等级标准需要充分考虑到全面性、系统性、协调性,食物安全的各类目标和影响因素是相互制约的,建立过程须由农业科学、食品科学、营养学、经济管理学、生物学、环境科学等不同学科领域的专家和管理者协同完成。
(作者农业农村部食物与营养发展研究所副研究员、中国绿色食品协会绿色农业与食物营养专业委员会秘书长刘锐;农业农村部食物与营养发展研究所植物食物与营养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黄家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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