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共产党矢志不渝的奋斗目标。实现共同富裕需要社会生产力持续发展提高和社会主义制度不断成熟和完善,本身是一个很长的历史阶段。特别是对于一个拥有14亿多人口,且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国家来说,实现全体人民的共同富裕是一个极其艰巨的任务,不可能一蹴而就。我们应正确认识和把握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和实践途径,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推动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
实现共同富裕是古往今来人类的共同梦想。中国古代关于“小康”“大同”的追求,西方关于“乌托邦”的思想,都体现了对共同富裕美好梦想的憧憬和向往。然而在生产力水平低下、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制度下,共同富裕只能是遥不可及的梦想。直到马克思主义的诞生,共同富裕才从空想变为科学。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在未来社会“生产将以所有的人富裕为目的”。社会主义制度以生产资料公有制和按劳分配为基本特征,社会主义制度下的社会再生产活动以全体社会成员充分参与的高水平社会化大生产为路径,以不断满足全体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为目标。
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中国共产党始终把实现共同富裕作为奋斗目标。百年来,我们党坚持实行共同富裕政策,并在实践中不断发展完善。毛泽东指出:“现在我们实行这么一种制度,这么一种计划,是可以一年一年走向更富更强的,一年一年可以看到更富更强些。而这个富,是共同的富,这个强,是共同的强,大家都有份。”改革开放后,邓小平提出:“社会主义的本质,是解放生产力,发展生产力,消灭剥削,消除两极分化,最终达到共同富裕。”“社会主义最大的优越性就是共同富裕,这是体现社会主义本质的一个东西。如果搞两极分化,情况就不同了,民族矛盾、区域间矛盾、阶级矛盾都会发展,相应地中央和地方的矛盾也会发展,就可能出乱子。”我们党在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为创造自己的美好生活进行长期艰辛奋斗的过程中,不断深化对社会主义本质的认识。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在实现共同富裕的道路上砥砺前行,取得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伟大胜利,历史性地解决了困扰中华民族几千年的绝对贫困问题,让实现共同富裕有了更加坚实的物质基础和更为主动的精神力量。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共同富裕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实现共同富裕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我们追求的发展是造福人民的发展,我们追求的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要“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不断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不断迈进”。这些重要论述,凸显了中国式现代化的社会主义性质,为实现共同富裕指明了前进方向。
经济发展水平不断提高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前提条件
经济发展是实现共同富裕的最基本条件,共同富裕要建立在高度发达的物质生产力基础上。实现共同富裕目标,要通过全国人民共同奋斗把“蛋糕”做大做好,然后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把“蛋糕”切好分好。
中国共产党始终秉持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的初心使命,在异常艰难复杂的国情和历史条件下,逐步探索找到了中华民族解放的道路,找到了社会主义道路。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我们党团结带领广大农民“打土豪、分田地”,实行“耕者有其田”,夺取了中国革命胜利,建立了新中国,实现了人民当家作主,为摆脱贫穷落后、实现共同富裕奠定了根本政治前提。在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依靠社会主义制度突出整体利益的优越性,在一穷二白的经济条件下,保障了人人有饭吃、人人有衣穿,实现了基本温饱,形成了和平稳定、欣欣向荣的社会面。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时期,我们党深刻总结正反两方面历史经验,认识到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果断打破传统体制束缚,允许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依靠改革这个关键一招,极大地解放和发展了社会生产力,推动中国经济实现了持续快速发展。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握发展阶段新变化,把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上,推动区域协调发展,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改善民生,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促进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条件。同时我们也要看到,当前我国仍然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城乡区域发展和收入分配差距较大,发展经济仍是解决中国一切问题的关键。因此必须立足新发展阶段,坚定不移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深入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更为安全的发展,为实现共同富裕筑牢更为坚实的物质基础。
在高质量发展基础上稳步推进共同富裕
我国已开启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的伟大征程,必须继续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通过改革开放极大地解放社会生产力,坚持完善和增强政府在社会公共产品方面的职责和能力,系统全面地探索和完善实现共同富裕的路径。
坚持基本经济制度,立足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坚持“两个毫不动摇”。要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继续做好“六稳”“六保”工作,特别是保就业保民生保市场主体。我国1.5亿个市场主体承载着数亿人的就业创业,是保民生的基本盘。要充分释放经济增长潜力,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加大宏观政策跨周期调节力度,积极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进入合理区间,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宏观经济环境。要继续面向市场主体实施新的减税降费,帮助市场主体特别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减负纾困、恢复发展。要加大对实体经济融资支持力度,促进中小微企业融资增量、扩面、降价。要抓好重点群体就业,落实落细稳就业举措。要在推动高质量发展中强化就业优先导向,提高经济增长的就业带动力。通过更充分的就业促进中等收入群体规模不断扩大。
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完善公共服务政策制度体系,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领域精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要充分发挥好政府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关系全体人民共同利益的产品、服务供给方面的作用,压实责任,提高效率。特别要面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尽快启动基础设施、公共服务从有到好的奠基升级工程。针对当前扩大内需的目标,政府要积极增加投资,发挥带头作用。要保证财政支出强度,加快支出进度,适度超前开展基础设施投资。要加快做好长远发展综合规划,指导城市地下管网、综合交通运输、大江大河水利治理、生态环保、教育、医疗卫生事业等方面重大工程建设项目加快储备,促进财政、货币政策相关资金充分发挥作用。
加强对高收入的规范和调节,依法保护合法收入,合理调节过高收入。要清理规范不合理收入,整顿收入分配秩序,坚决取缔非法收入。依照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基本方向,在改革深化中不断探索规范完善资本等要素市场体系,使其与社会主义制度的基本要求、社会发展进步的基本要求日益协调统一。要为资本设置“红绿灯”,依法加强对资本的有效监管,防止资本野蛮生长,使其促进竞争,提高资源配置效率,支持高质量发展的作用更好更充分地发挥出来。要坚持以立法和法治建设规范市场行为和政府行为,促进经济社会活动依法有序高效进行。
作者:张立群 (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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