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指出,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同时强调,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必须把确保重要农产品特别是粮食供给作为首要任务,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全力抓好粮食生产和重要农产品供给,不断提高主产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开展订单农业、加工物流、产品营销等,提高种粮综合效益。支持农业大县聚焦农产品加工业,引导企业到产地发展粮油加工、食品制造。
习近平总书记十分重视东北地区振兴与发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东北地区是我国重要的工业和农业基地,维护国家国防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产业安全的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关乎国家发展大局。如何在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及主要农产品供给的同时,积极推进东北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进程,就成为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
东北地区是保障我国粮食安全和主要农产品供给的“压舱石”和市场“稳压器”。自加入世贸组织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东北地区的作用越来越重要。东北地区常住人口仅占全国的6.96%。2021年粮食总产量28891亿斤,占全国粮食总产量21.15%;粮食商品化率平均在60%以上;粮食调出量占全国的30%以上。2020年肉蛋奶产量分别占全国的11.2%、16.5%和19.2%。但是,当前东北地区农业发展还存在着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
保障粮食安全与农业高质量发展之间尚存不协调现象。东北地区粮食及主要农产品产量、比重、增产贡献、商品量和调出量及比重等实物量指标稳步提升,农业总产值比重、农产品加工业总收入及利润、农民收入增速等价值量指标出现下滑。农林牧渔总产值、农业总产值和畜牧业总产值分别占全国的10.16%、10.22%和12.58%,农产品加工业总收入及利润仅占全国的3.65%、1.96%。
东北主要农产品产量在全国占有很高的比重并呈上升趋势,但农业产值占比显著低于产品产量占比,同时呈现下降趋势。东北三省农村居民收入虽处于全国较高水平,但与中西部相对逐年增长相比,东北呈相对下降趋势。东北三省人口、GDP和公共预算收入等主要指标占比呈下滑趋势。
东北农产品加工业总量较小,发展水平有待提高。东北农产品加工业的主要特点:一是总量规模小。东北仅占全国的3.65%,三省总量不及江苏、湖北、四川等粮食主产省的一省总量。二是农产品加工转化率低。东北农产品加工收入比农林牧渔总产值仅为0.56,远远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仅为平均水平的1/3。三是农产品加工产业链不全、加工低端化。东北农副食品加工即初加工比重占60%以上,全国为24%,其他三省为31%、17%和24%。四是加工效益低。东北农产品加工收入利润率仅为3.5%,全国为6.5%,其他三省为6.9%、5.6%和8.9%。农产品加工业难以引领农业高质量发展。
保障粮食安全与农业高质量发展的不协调,表现为农业生产和产业效率低下,农产品品种结构、农业生产结构、农村产业结构、空间区域结构等结构性矛盾突出。因此,就东北地区东业发展而言,需要优化品种结构,适应市场需求;优化生产结构,协调种养结合;优化产业结构,促进三产融合;优化区域结构,科学合理布局。推动现代农业绿色提质增效,促进现代农业产业高质量发展。
为此,应当科学解决好保障粮食安全与农民增收、农业增益之间的关系,加快农产品加工业发展与促进农村三产融合发展是关键。始终坚持以“粮头食尾”“农头工尾”为抓手,推进农产品精深加工,打造农产品产业集群,通过产业链、创新链、价值链和供应链相互支撑,建立粮食产品加工业的全产业链发展模式。借鉴“河长制”,建立省市县乡各级全产业链“链长制”,强化党委政府粮食安全政治责任意识。围绕产业链构建创新链、配置资源链、提升价值链,重新启动现代农业特别是粮食产业技术体系,形成“产学研用”协同创新机制,将粮食产业研发、生产、加工、储运、销售、品牌、体验、消费、服务、金融等各个环节和主体链接成紧密关联、有效衔接、耦合配套、协同发展的有机整体。充分发挥粮食龙头企业带头牵动作用,建立农业全产业链“链主制”,构建粮食生产新“三品一标”、产后减损收储、加工流通一体化区域发展新格局,实现粮食全产业链融合协调发展,促进粮食产品优质优价与产业提质增效。大力推动种养结合、休闲观光、订购认养、食品加工、电商销售、物流配送等新兴发展模式,形成“粮食生产+”多功能拓展多业态发展格局,在产业融合中提升粮食产业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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