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要正确认识和把握实现共同富裕的战略目标和实践途径”。作为一项复杂庞大的系统工程,实现共同富裕既是一个长远目标,也是推动高质量发展、更好满足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时代课题和紧迫任务。正确认识和把握这个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需要坚持系统观念,坚持认识论与方法论相统一,正确认识和把握好几个重要关系。
长远与短期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从国际来看,比较现阶段世界的人均富裕标准,我国还有较大差距;从国内来看,城乡、区域和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亟待缩小,一些城乡居民的生活水平还不高。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共同富裕是一个长远目标和长期的历史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同时,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促进共同富裕创造了良好条件,现在已经到了扎实推动共同富裕的历史阶段。实现共同富裕,必须把握好长远目标与短期目标的关系。
对于共同富裕,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等不得,也急不得”。所谓“等不得”,就是指实现共同富裕不能被动等待、坐等其成,而应该大有作为,分阶段分步骤不断扎实推进,积小胜为大胜;所谓“急不得”,则强调了实现共同富裕不能急于求成,不能超越历史阶段。如果把共同富裕的长期目标短期化,违背客观经济规律,提出一些不切实际的口号和目标,做出难以实现的承诺,就必然会损害国家和人民群众的长远和根本利益。
整体与部分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我们说的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是少数人的富裕,也不是整齐划一的平均主义。”这段话包含着丰富而深刻的内涵。其一,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而不是少数人的富裕、局部地区的富裕。其二,共同富裕不是整齐划一的同时富裕、同步富裕,在实现共同富裕的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出现有的地区富裕程度高、有的地区富裕程度低,有的人先富、有的人后富的情况。其三,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不仅要提高人民群众物质生活水平,还要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总之,实现共同富裕,既是一个整体性的系统概念,也涉及多个方面。
正确把握整体和部分的关系,要坚持系统观念、统筹规划,加强顶层设计,既从大局着眼和布局,又从局部和重点领域着力,通过系统集成实现协同推进。要从全局和战略上协调好城乡、区域、领域、行业间的关系,让先富起来的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发挥带动作用;要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统筹提高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水平;要充分调动各方面的智慧和力量,激发全体人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为实现共同富裕而共同努力。
公平与效率
公平与效率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共同富裕追求社会公平,但不讲效率又可能会导致平均主义或普遍贫穷。我们应该清醒地认识到,公平不仅体现在收入分配方面,也体现在全体社会成员和市场主体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等方面。同时,在实现共同富裕的进程中,不能只讲绝对的公平、不承认公平的相对性。正确把握公平与效率的关系,就要坚持公平与效率的有机统一,坚持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不断完善收入分配制度,构建初次分配、再分配、三次分配协调配套的基础性制度安排。初次分配要推动按劳分配和按要素分配相结合,再分配要强化政府调节的科学性和有效性,三次分配应以自愿捐赠和资助等慈善公益方式对社会资源和社会财富进行分配,形成对初次分配和再分配的有益补充。同时,要加快完善各类法律法规,着力实现权利公平、规则公平、机会公平,努力创造更加普惠公平的环境,畅通向上流动通道,使每个社会成员和市场主体都公平享有发展的机会,使每个普通劳动者都能通过勤劳创新致富。
做大“蛋糕”与分好“蛋糕”
实现共同富裕,既要通过全国人民共同奋斗把“蛋糕”做大做好,也要通过合理的制度安排把“蛋糕”切好分好,两者缺一不可。
不断把“蛋糕”做大做好,要求我们必须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不动摇,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这是实现共同富裕的前提、基础和必要条件。
分好“蛋糕”,要坚决防止落入“福利主义”的陷阱,加快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一是要完善制度体系,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尽快形成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与实现共同富裕相互支撑、相互配套的有机衔接机制和政策法律体系。二是要优化供给体系,在教育、医疗、养老、住房等人民群众最关心的领域精准提供基本公共服务。要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多渠道投入,着力提升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数量和质量。
此外,对资本还需要处理好发展和规范的关系。资本是市场经济中最基本最活跃的要素之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必然会有各种形态的资本。资本与其他生产要素相结合能够发挥积极作用,不断提升社会生产力水平,为社会提供各类生产生活用品和服务,推动社会发展和人民福祉提升。同时,资本也是逐利的,如果缺乏有效的制度规则对其加以引导和规制,就有可能给经济社会发展、人民福祉和国家安全带来危害。扎实推进共同富裕,既要发挥资本作为生产要素的积极作用,也要有效控制其消极作用。一方面,要为无序扩张、野蛮生长的资本亮“红灯”,加强对垄断行为的规制,维护正常的经济秩序和社会公平正义;另一方面,要为增加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共同富裕的资本开“绿灯”。为此,就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加快相关法规、制度的建设,通过明确的制度规则对资本进行有效引导和合理规制,使其在实现共同富裕的进程中发挥重要作用。
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上海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执笔:石建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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