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之所以被视为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特征,从根本上讲是因为它是全体人民的富裕而不是少数人的富裕,是具有强烈人民性的共同富裕。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扎实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理应更加深刻理解和把握共同富裕的人民性内涵及其实现方式。
把握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意蕴
共同富裕既是人民美好生活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一个重要目标。中国共产党团结带领中国人民为美好生活而奋斗,推动人的全面发展,推动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正是对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的践行,是共同富裕的人民性最为直接的体现。
共同富裕是中国共产党为人民谋幸福的着力点。马克思、恩格斯指出,“无产阶级的运动是绝大多数人的、为绝大多数人谋利益的独立的运动”,而未来社会“生产将以所有人的富裕为目的”,可见共同富裕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目标。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中国共产党,一经诞生就把“为中国人民谋幸福,为中华民族谋复兴”确立为自己的初心使命,而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正是为人民谋幸福的重要判断标准和可靠着力点。推翻“三座大山”实现民族独立、人民解放,消灭剥削压迫制度、推进社会主义建设,实行改革开放、建立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历史性解决绝对贫困问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百年来中国共产党坚持以人民利益为根本考量,以共同富裕为责任担当。
共同富裕为人的全面发展奠定现实性前提。促进共同富裕与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是高度统一的,共同富裕的实现过程实质上也是人的全面发展过程。如果说“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那么人理应是一切人类历史活动最终的意义载体。共同富裕的人民性表现在它对人的价值的尊重,即它对于人的全面发展的促进。正因为“我们说的共同富裕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人民群众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富裕”,所以“要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领,加强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教育,发展公共文化事业,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精神文化需求”。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我们必须把促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促进改革发展成果的有效共享
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就是使全体人民都能从社会经济的发展进步中普遍受益,其人民性内涵与共同富裕的内在价值具有高度契合性。只有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才能朝着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目标不断迈进。
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本身是一种重要的公共利益。人们在普遍而广泛的社会交往与合作过程中共同创造了经济社会发展成果,共享这些发展成果能够为社会成员进一步创造物质和精神财富提供动力和条件。在此意义上,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实质上是社会公共利益的一种表现形式,其本身是社会成员联结成社会共同体并不断推进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原因。把人民应当共享改革发展成果的价值取向和基本内容上升为人民的基本权利并使其得到法治保障,就是维护和发展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共享改革发展成果能够在保证社会公共利益的同时促进个体利益成长。社会的发展以每个人的全面发展为前提,共享改革发展成果需要让每个个体都能从改革发展中受益。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应以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为依归,但如果仅仅关注社会整体层面上的发展和提升,而忽视社会成员的个体利益、个人全面发展,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就可能流于形式,无法真正体现社会公平正义。在此意义上,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既体现为社会公共利益的增长和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的实现,也体现为最大可能地让最广泛的社会个体都能够享受改革发展的实际成果。
健全改革发展成果的共享机制。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促进改革发展成果有效共享,应以发展社会主义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为主线,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探索实现改革发展成果共享的途径方法,实现改革发展成果共享体制机制的创新。只有如此,共享改革发展成果才会与广大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密切关联,保障每个社会成员从改革发展中受益,增强获得感、幸福感和满足感,有效推进共同富裕进程。
营造人民勤劳创新致富的发展环境
幸福生活都是奋斗出来的,共同富裕要靠勤劳智慧来创造。只有营造勤劳创新致富的发展环境、实干奋斗的良好氛围,给更多人创造致富机会,才能为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奠定坚实基础。
鼓励勤劳致富,为实现共同富裕提供坚实基础和持续动力。勤劳致富不仅可以激发社会成员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创造更好更多的物质财富、精神财富,而且还能体现人民主体地位。每个社会成员都应该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但这同时意味着社会成员需要承担参与改革发展进程的责任和义务,否则共享的权利就可能扭曲成坐享其成的特权,失去在高质量发展中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持续动力。共同富裕离不开共同奋斗,鼓励人民共同奋斗、勤劳致富,可以为实现共同富裕奠定坚实基础。
完善鼓励勤劳致富、创新致富、合法致富的法律和社会政策体系。共同富裕的现实基础是丰富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这需要全体人民通过劳动来创造。“人世间的一切幸福都需要靠辛勤的劳动来创造”,实现共同富裕的根本途径是全体人民共同奋斗、劳动致富。鼓励全体人民勤劳守法致富,完善相关政策体系和体制机制,为人民提高受教育程度、增强发展能力创造更加普惠公平的条件,提升全社会人力资本和专业技能,能够提高人们的就业创业能力,增强人们的致富本领。当前,绝对贫困问题已经得到历史性解决,相对贫困现象仍然存在。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就要完善社会政策,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重点帮扶保障低收入群体,完善兜底救助体系,推动更多低收入人群迈入中等收入行列。
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
全体人民共同富裕是人民的根本利益和美好愿景,将这种根本利益和美好愿景贯穿国家治理全过程,必然要求完善人民当家作主的制度体系,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人民当家作主是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政治保障,坚持和完善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是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必然要求。
人民当家作主与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具有共同的价值基础,具有内在关联性和一致性。人民对美好生活的需要,不仅包括物质需要,也包括民主、法治等多层次多样性的需要,人民当家作主的民主政治过程也是人民在党的领导下维护和实现自身根本利益的过程。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是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的最广泛、最真实、最管用的民主。推进全过程人民民主建设,就是要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用制度体系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使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价值原则贯通国家治理各环节,能够保证人民广泛参与到涉及共同富裕的公共决策事前、事中和事后所有阶段和全部环节,使实现共同富裕的各项思路举措更加符合民主的原则、更能体现人民的利益与诉求。
强化实现共同富裕在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中的责任保障。切实有效地贯彻落实体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价值原则的制度体系与政策体系,离不开责任机制的建立健全。现代政治制度的构建倾向于将民主与责任视为互为交叉的制度体系,责任政治建设有利于提升全过程人民民主的质量,确保责任指向的人民本位,进而在此过程中强化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价值原则的实现。提升人民当家作主制度体系的责任性,一方面要实现问责机制全覆盖,通过建构覆盖民主全过程和参与全主体的责任体系,使所有参与主体都能秉持负责任态度参与国家治理全过程。另一方面,通过观念引导和共识凝聚,整合和统一参与目标,做到以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为导向,负责任地参与民主全过程、负责任地推动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实现进程。
作者:张贤明(吉林大学行政学院院长、教授,教育部长江学者特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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