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共同富裕,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仍然在农村。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为乡村全面振兴打牢了物质基础,但农村精神文化生活的单一化、碎片化和娱乐化等现象表明,乡村急需思想引领、文化滋养和精神支撑;引导广大农民追求更有品质、更加文明的精神文化生活是乡村振兴面临的紧迫任务,是推动农民走向共同富裕亟待补齐的短板。
澄清对农村精神生活富裕的模糊认识。一要扭转在物质生活富裕和精神生活富裕关系问题上的“主次论、自发论”等错误认识,引导广大基层干部把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放在重要位置,明确物质生活富裕和精神生活富裕之间是相得益彰、相互促进的。二要纠正农村精神文化生活建设“只输送,不培育”的理念,秉承共建共享原则,把农民的积极性调动起来,共同开发和保护优秀乡土文化,注重先进文化和优秀民间文化的对接融合,培育出具有深厚文化根基的内源式农村文化发展样态,让广大农民在参与共建中享受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增强其价值感和归属感。三要突破农村精神文化建设“超阶段、不务实”的认识局限,加快破除农村精神文化建设滞后的各种弊病,推进移风易俗、普及科学文化知识、倡导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营造人与人之间互帮互助、和睦友好的社会风尚。
塑造农村精神文化生活富裕的自觉自信。伴随着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推进,如何使农民走出文化转型的阵痛,以科学、理性和辩证的思维看待传统乡土文化,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推动乡村文明与时俱进,是扎实推进农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亟须解决的现实问题。实际上,解决这个问题需要从根源上回答农民文化自觉意识何以增强、农村精神文化何以自信的问题。乡村作为农耕文明之根,培育了历史深厚、样态独特、内容丰富的乡土文化。从历史发展角度看,中华民族5000多年的历史就是农村文化不断发展创新的历史,漫长的农耕文化中凝聚着中国人最深沉的民族情感,滋养着人类文明弥足珍贵的精神根系,也折射出不同时代农民的精神智慧和美好期盼。从价值意义角度看,将对传统乡土文化的保护传承和开发利用结合起来,发挥乡土文化在改变农民思想观念、价值追求、审美意识等方面不可替代的教化功能。因而,要引导农民通过日常融入、积极参与、文化自治等方式不断增强文化自觉意识和主体意识,充分认识乡土文化是滋润物质生活富裕的精神之泉,从而增强对农村优秀传统文化的认同和自信。推动农村精神生活富裕是一个长远目标,既取决于政府主导作用和农民主体作用的协同发挥,也有赖于长时间的历史积累和沉淀,对其长期性、复杂性要有充分估计,要全面细化和深化不同阶段的目标任务,有步骤、有重点地推动农村精神生活富裕向高层次跃升。
探索农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的差异性实践机制。新发展阶段,农民闲暇时间的无意义感和农村传统价值标准的式微,是农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亟须回应的两大问题。推动农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应改变以往简单将政府作为资源供给主体,农村社会和农民作为文化建设客体的推进路径,将农民和农村社会精神文化需求本身所具有的层级性和差异性作为优先考虑的影响因素。对此,不仅要在实践层面满足农民休闲放松的文化需求,还应重塑农村社会秩序,重点探索以丰富农民闲暇生活为主的日常性文化建设和以维护农村秩序文明为主的引领性文化建设。要明确农民在精神文化建设中的主体性地位,政府当好“店小二”和“服务员”,从农民日常实践入手,对农民喜闻乐见的文化形式和内容加以识别,依托农家书屋、乡镇综合文化站等,不断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丰富性、便利性、均等性,破解文化产品供需错配的难题,提高乡村基本公共文化服务均等化水平,增强农民在集体文化活动中的参与度和活跃度、责任感和归属感。要把政府主导和农民配合结合起来,对农民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强化农民的社会责任意识、集体意识和规则意识,实现先进文化对农民行为的引领和对农村社会风气的塑造,让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中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得以传承弘扬,团结精神、奋斗品质、家国情怀等中华民族优秀品格得以发扬光大。
农村精神生活共同富裕是促进农村现代化更基本、更深沉、更持久的动力。“十四五”时期,应把文化振兴作为乡村全面振兴的重要内容,唤醒沉潜于乡野民间的文化自觉意识,接续起绵延于历史时空的千年优秀文脉,激发出蕴藏在农民心中的文化创造热情,推动农民的精神文化生活朝着更加文明、更加理性、更加高雅的方向发展,从而不断提升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取得更为明显的成效。
作者:孙海燕(东北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部博士研究生) 孟宪生(系教育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东北师范大学基地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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