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中央决定,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要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必须加强顶层设计,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来推进
在不久前召开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现有帮扶政策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时限,逐步实现由集中资源支持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平稳过渡。”这为我们做好下一步工作指明了方向。
脱贫攻坚取得胜利后,要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这是我国“三农”工作重心的历史性转移。这提醒我们,打赢脱贫攻坚战是终点更是新的起点,不能因为脱贫攻坚取得成功就产生“船到码头车到站”的懈怠思想,而要坚决守住脱贫攻坚成果,并在此基础上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与乡村振兴衔接的进程、节奏和质量,既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实现的质量和可持续性,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乡村全面振兴乃至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目标实现的进程和质量。
实现脱贫攻坚向全面推进乡村振兴的平稳过渡,重点是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一方面,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实施常态化监测,重点要同步监测收入水平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并对易返贫致贫人口继续精准施策。另一方面,抓住重点领域和重点人群,主要是继续对脱贫地区开展产业帮扶,尽快清理并明晰产业扶贫形成的经营性资产及其权属,并根据具体情况补齐产业扶贫项目的技术、设施、营销等短板,促进产业提质升级;促进脱贫人口稳定就业,加大脱贫人口有组织劳务输出力度,继续推进并持续优化扶贫车间和公益岗位的优惠政策;强化易地搬迁后续扶持,多渠道促进就业,加强配套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搞好社会管理,确保搬迁群众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持续改善脱贫地区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提升脱贫地区公共服务水平;继续做好兜底保障方面的工作,保障低收入和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
以更大力度推动乡村振兴,关键是保证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的平稳。党中央决定,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完成后,对摆脱贫困的县,从脱贫之日起设立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要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各地要结合地方实际,制定好过渡期机制、政策和工作衔接的计划。事关脱贫攻坚成果巩固的帮扶工作和政策,在没有确定具体的接续方式之前要继续保持,防止在没有准备好的条件下贸然停止。在调查研究基础上对现有帮扶政策逐项分类优化调整,合理把握调整节奏、力度、时限,对于要退出的政策要提前做好宣传、解释和应对预案,对于需要调整的政策要先期做好试点和方案,保证政策的平稳过渡。
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度、广度、难度都不亚于脱贫攻坚,必须加强顶层设计,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来推进。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各级党委扛起政治责任,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方针,以更大力度推动乡村振兴,就一定能在脱贫攻坚取得胜利的基础上把乡村振兴的蓝图变成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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