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明确,“到2020年,数字乡村建设取得初步进展。到2025年,数字乡村建设取得重要进展。到2035年,数字乡村建设取得长足进展。到本世纪中叶,全面建成数字乡村,助力乡村全面振兴,全面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
“凡益之道,与时偕行。”互联网前所未有地服务和赋能乡村治理发展,深刻改变乡村的传统风貌。山东省博兴县锦秋街道湾头村,1800多户村民有900多户开了网店;在国家级贫困县新疆巴楚,当地甜瓜通过电商平台销售,3年间瓜农亩均收入从400元跃升至3600元;江苏、福建等地,一批远近闻名的专业“淘宝村”纷纷涌现……在数字经济带动下,乡村资源变成“活资本”,好政策正在田间地头“生根发芽”。
统筹好长期目标和短期目标之间的关系。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也是打赢脱贫攻坚战攻坚克难的关键一年。年初的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实施数字乡村战略”,通过信息化建设来推动扶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是数字中国建设的一个重要方面。网络精准扶贫、数字政务服务、农村产业数字化转型等等,农村数字经济的发展蕴藏巨大力量。只有正确处理好乡村振兴长期目标和脱贫攻坚短期目标之间的关系,把改革者的战略部署由宏伟蓝图变为现实举措,才能走对、走实、走好“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路子。
处理好新技术新业态新模式和乡村社会背景之间的关系。乡村是中国社稷不可缺失的一部分,乡村振兴是包括农村文化、治理、民生、生态等方面在内的整体性提升。推动乡村数字化建设,不能简单套用城市治理模式指导乡村建设,不能不结合乡村实际情况搞“千村一面”。让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与乡村社会背景深度融合,让5G、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产业适应乡村特色,才能整体提高乡村发展质量,延伸拓展乡村振兴的内涵和外延。
平衡好乡村生产发展和群众获得感之间的关系。《数字乡村发展战略纲要》列出包含加快乡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村数字经济、强化农业农村科技创新供给、建设智慧绿色乡村等在内的十项重点任务。乡村振兴是一个历史过程,数字经济在为乡村生产发展提供强大动力的同时,需要始终牢记“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用好互联网这一“助推器”,以更大的决心、更明确的目标、更有力的举措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把数字化建设转化为实实在在的获得感,村民们都过上“好日子”才有展望。
我国发展正处在新的历史方位,信息化浪潮涌动。用“数字红利”助推乡村发展,立足根本、立足大局、立足长远,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会更充实,乡村振兴会有更为广阔的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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