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从现在到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要突出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特别是要坚决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的攻坚战,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得到人民认可、经得起历史检验。习近平总书记在4月2日主持召开中央财经委员会第一次会议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事关国家安全、发展全局、人民财产安全,是实现高质量发展必须跨越的重大关口。精准脱贫攻坚战已取得阶段性进展,只能打赢打好。环境问题是全社会关注的焦点,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能否得到人民认可的一个关键,要坚决打好打胜这场攻坚战。这些要求为打好“三大攻坚战”、决胜全面小康提供了根本指南。
第一,确保重大风险隐患得到有效控制。2018年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强调,要“安不忘危,兴不忘忧”。我国仍处于并将长期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仍是世界最大发展中国家,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一些突出问题尚未解决。决胜全面小康,亟须有效防范和化解重大风险,确保风险隐患得到有效控制。其一,防控金融风险是重点。我国金融风险总体可控,但金融风险依然存在,面临的形势严峻复杂,主要表现为实体经济不良负债规模较大,金融资产流动性太强导致整体金融体系不稳定,地方政府违法违规举债、担保等增加地方债务风险,银行不良资产压力增大,金融机构内控机制不健全,违法违规金融行为时有发生。由于各种隐患随时威胁我国的金融稳定和安全,因此需要重点防控。其二,抓住主要矛盾是关键。防控风险隐患,需要紧紧抓住重点领域和行业,标本兼治,疏堵并举。一方面,应当着力降低企业负债,整顿地方政府债务,规范金融产品,健全金融监管,整治违规行为,打击违法活动。另一方面,应当有效控制宏观杠杆率,提高金融结构的适应性;增强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全面加强硬性约束制度建设;深化和完善银行业公司治理结构改革,努力促成金融和实体经济、金融和房地产、金融体系内部的良性循环。其三,未雨绸缪是根本。我国经济仍处在转变发展方式、优化经济结构、转换增长动力的攻关期,还要“爬坡”“过坎”,亟须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我们需要有充分的思想准备,未雨绸缪,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既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范和处置,又加强薄弱环节监管制度建设,及时发现问题,及早预警,防患于未然。
第二,确保脱贫攻坚任务全面完成。党的十八大以来,人民生活持续改善,一大批惠民举措制定实施,人民获得感显著增强,脱贫攻坚取得决定性进展。同时,决胜全面小康的任务仍然艰巨,脱贫攻坚任务有待全面完成。共同小康才是全面小康。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全面小康一个都不应少。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保证全体人民在共建共享发展中有更多获得感,让贫困人口和贫困地区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同时,必须全面贯彻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向深度贫困地区聚焦发力,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做到脱真贫、真脱贫。这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标志性指标和底线任务,是我们党作出的庄严承诺。脱贫攻坚越往后,难度越大,越需要压实责任、精准施策、过细工作。打好脱贫攻坚战,应当坚持大扶贫格局,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共同努力;深入推进产业、教育、健康、生态扶贫,补齐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短板,激发脱贫内生动力;加强对深度贫困地区的财政支持,加强扶贫资金整合和绩效管理,认真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治理;找准人、扶对人,对特定贫困人口要因户因人落实保障措施;加强脱贫的稳定性,防止新生贫困人口和脱贫人口再返贫。
第三,确保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环境就是民生。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们既要创造更多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也要提供更多优质生态产品以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优美生态环境需要。我国近几十年的快速发展积累了一系列的环境问题,直接制约了人民对优美生态环境需要的满足和小康社会的全面建成。因此,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总体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成为当务之急。首先,应当转变生产与生活方式。非绿色、不环保的生产与生活方式,是造成现代社会生态危机的根本原因。因此,需要坚持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方针,尽快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还自然以宁静、和谐、美丽。其次,应当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建设天蓝、地绿、水清的美丽中国。为了打好蓝天保卫战,需要调整产业和能源结构,淘汰落后产能,减少污染排放;加强重点城市、重点行业污染治理,提高污染排放标准,推动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开展超标排放专项治理。为了打好绿地保卫战,需要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意识,加强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全面划定生态保护红线;加强植树造林,保护永久基本农田,增加耕地轮作休耕面积,扩大湿地保护和恢复范围,严控填海造地。为了打好清水保卫战,需要加强河流污染防治,实施重点水域综合治理,全面整治黑臭水体,加大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力度,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再次,应当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其中,需要加强污染防治总体设计和组织领导,加强自然资源管理和自然生态监管,完善生态环境管理体制和制度建设,正确行使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正确行使国土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正确行使污染排放监管和行政执法职责,构建国土空间开发保护制度,严格环境执法,坚决制止和惩处破坏生态环境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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