脱贫攻坚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必须确保在既定时间节点完成,这一点没有任何条件和借口,也不能有任何犹豫和退路。“木桶原理”相信大家都知道,在全面小康社会的目标下,我国的贫困地区和贫困人口,无疑成为了其中最为关键的一块短板。只有让贫困地区的经济发展起来,让贫困人口全面脱贫致富,才能真正实现全面小康社会。笔者认为,要实现这一宏伟目标,必须做到“准、严、实”三个方面。
注重“准”字,严格落实“六个精准”要求。虽然我国脱贫攻坚战取得阶段性胜利,但是剩下的脱贫任务依旧繁重,又由于不同的贫困地区及品困难人口造成贫困的自然原因、历史原因和文化原因等复杂多样,不尽相同,因此,抓好此项工作必须做到扶贫对象精准、措施到户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着眼解决问题,拿出切实可行的举措办法。
注重“实”字,促进脱贫攻坚出实效。俗话说,“言必行、行必果”,但在这里还要达到“果必实”。脱贫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的切身利益,不是光喊喊口号,慰问慰问,做做样子就能过关的。它要求各级党委政府必须真干实干,发扬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精神。在脱贫攻坚工作取得“阶段性胜利”“首战告捷”的时候,仍需要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脱贫攻坚“年年都要打攻坚战、都要啃硬骨头”的意识,始终做到念兹在兹、唯此为大,做到力度不减、目标不变,拿出实实在在的成果、真真实实的效果向党和人民交账。
注重“严”字,从严治理脱贫工作中的违纪违规现象。脱贫攻坚,涉及到自上而下数额巨大资金、物资,少数地方和个别干部雁过拔毛,向扶贫资金物资伸手,通过虚报冒领、贪污截留等导致扶贫资金物资滞留、流失。对基层扶贫领域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总书记深恶痛绝,他严厉强调,“对挤占挪用、层层截留、虚报冒领、挥霍浪费扶贫资金的要从严惩处”。各级各部门要建立规范的资金物资使用流程,完善相关制度,加大监管力度,务必确保“好钢用在刀刃上”。
最新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