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除贫困、改善民生、逐步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我们党的重要使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党对人民的庄严承诺。我市四次党代会明确提出了“坚决打赢扶贫攻坚战,确保如期全面小康,把扶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的奋斗目标。
“十二五”期间,我市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为指导,以扶贫开发重点县为主战场,以开展“小康杯”竞赛活动为载体,持续推进扶贫开发攻坚,累计实现90.5万农村贫困人口稳定脱贫,贫困地区农民人均纯收入增速明显高于全省平均水平,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水平显著提升,贫困群众的自我发展能力不断增强。
入之愈深,其进愈难。我们应该清醒地看到,全市扶贫开发任务依然艰巨繁重,还有5个国家级集中连片特困地区重点县、2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以及153个有脱贫攻坚任务的乡镇、630个贫困村、49万贫困人口,是全省脱贫攻坚的重点。我们一定要深刻认识到,按照中央、省委确定的时间表和路线图,在2018年实现全市扶贫开发重点县全部脱帽的目标,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必须横下一条心、拧成一股绳,坚定有序地把脱贫攻坚工作向前推进,决不能掉以轻心、麻木不仁。
要把产业发展作为必由之路。把扶贫开发与推进农业现代化结合起来,与发掘农村资源、发展特色优势产业结合起来,使农村劳动力就地转化为新型职业农民或产业工人,实现就地脱贫。在稳定粮食生产的前提下,推动农产品加工业向种养基地靠近、劳动密集型产业向劳动力富余地区靠近、特色产业向具备优势资源和相应产业基础的地区靠近,带动没有条件转移的贫困群众脱贫。立足本地生态、资源和人文比较优势,宜工则工、宜农则农、宜商则商、宜游则游,发展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特色优势产业。认真总结推广行之有效的精准扶贫模式,支持各类经营主体在贫困地区投资兴业,带动农民脱贫致富。
要把转移就业作为有效途径。充分发挥新型城镇化对贫困人口转移就业脱贫的辐射带动作用,坚持把产业集聚区等载体作为吸纳农民转移就业的主阵地,增加就业岗位,提高贫困农民工资性收入,实现稳定脱贫。鼓励支持农民工等各类在外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带动更多贫困人口就业。通过转移就业培训、就业对接服务等措施,帮助贫困劳动力转为产业工人,让符合条件的贫困地区农业人口转为市民。
要把资金整合作为关键之举。充分发挥政府投入在扶贫开发中的主体和主导作用,完善扶贫资金筹措机制,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切实把扶贫开发作为优先保障重点。加强扶贫资源整合、扶贫资金分配与管理,打捆使用专项扶贫资金、相关涉农资金和社会资金,把好钢用在刀刃上。创新投融资机制,推广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购买服务等模式,带动更多信贷资金、社会资金投向扶贫。加快农村金融改革步伐,加大对脱贫攻坚的金融支持力度,提高贫困人口金融服务的可及性。
要把社会保障作为兜底之策。加大农村低保统筹力度,把所有符合条件的贫困家庭纳入低保范围,通过社会保障实施政策性兜底办法,做到应保尽保。要在做好社会保障兜底脱贫的同时,保障贫困户家庭的孩子能够接受教育,阻断贫困代际相传。对因病、因学、因灾等致贫或返贫的贫困户实行相关救助措施,给予临时救急和社会救济,帮助他们渡过难关,恢复保持正常生活。
脱贫攻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的任务。全市上下要把脱贫攻坚作为头等大事和第一民生工程,敢啃硬骨头,敢于涉险滩,以时不我待的责任感,以决战决胜的姿态,投身于脱贫攻坚的火热实践,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周口崛起、富民强市打下坚实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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