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同富裕是“富裕”和“共同”的有机统一。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开局期积极稳妥、扎实推进共同富裕,需要准确把握现阶段共同富裕的要求,深刻理解共同富裕的科学内涵。
共同富裕是部分到整体的逐步富裕。共同富裕是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先富带后富、帮后富,从而使人民大众逐步实现并最终达到富裕。先富、共富是统一的,只是在不同的历史时点上侧重点有所不同,但两者从来都不是割裂的。“先富”旗帜鲜明地表明“贫穷不是社会主义”,澄清了过去对社会主义的模糊认识,开辟了改革开放的新道路,中国由此取得了人类历史上罕见的经济成就。
2021年7月1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指出:“新的征程上,我们必须紧紧依靠人民创造历史,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站稳人民立场,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尊重人民首创精神,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发展全过程人民民主,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着力解决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和人民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动人的全面发展、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取得更为明显的实质性进展!”这表明,共同富裕不仅是远景目标、执政理想和国家意志,更要求在推进中举措切实,见真章、求实效。
当前我国民生福祉虽已取得长足进步,但仍需要在教育、就业、医疗、养老、育幼、居住、环境等方面持续努力。同时,需要进一步鼓励各地因地制宜探索有效路径,把先前实施的东部率先、西部大开发、中部崛起、东北振兴等区域发展战略提升到新的层级。恰如《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的建议》指出的那样,推动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推动东北振兴取得新突破,促进中部地区加快崛起,鼓励东部地区加快推进现代化。在此基础上强力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打造新增长极,从而实现从局部率先发展带动全局加快发展,从部分地区特色发展、错位发展到全国整体的协调协同发展,进而逐步实现从部分富裕到整体富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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