粮食安全是“国之大者”。粮食安全对中国而言是治国理政的头等大事,必须居安思危,坚持底线思维、增强忧患意识。农民是粮食生产的主体,种粮农民积极性关乎粮食生产基础,关系粮食持续稳定增产和粮食安全。只有把以农民为主构成的粮食安全坚强基石夯得实之又实,千方百计保护和提高农民种粮积极性,才能稳住粮食生产的好形势,扛牢粮食安全重大责任。
一、统筹保障粮食安全与农民种粮收益的挑战
粮食增产与农民增收总体上是统一、可兼顾的。但也应该看到,新形势下,受粮食生产成本上涨、种粮比较收益较低、粮食生产自然风险及市场风险加大等多因素叠加的不利影响,导致粮食增产与农民增收不能同步实现,对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促进农民增收产生不利影响。
一是粮食增产并不必然带来增收。粮食增产带动农民增收的前提是粮食增产比例高于要素投入比例或生产成本增加的比例,但由于要素投入边际递减效应及生产成本上升导致粮食增产不增收。一方面由于边际效应递减规律,即使通过加大粮食生产要素投入来提高粮食产量,但产量增加的比例仍低于要素投入增加的比例,极端情况下要素投入增加可能导致产量下降。另一方面由于受国际能源和化肥价格上涨的影响,国内粮食生产成本快速增加,种粮成本上升,除了土地租金、劳动力价格居高不下,化肥、农药等农资价格以及农机作业费用不断上涨,达到历史高位水平。粮食生产成本快速上涨,抵消了粮价上涨带来的利润,不断蚕食农民种粮收益,挫伤了农民种粮意愿和积极性。
二是种粮比较收益相对较低。相比回报更高的经济作物及其他非农产业,粮食种植的经济效益较差,农民粮食种植积极性相对较低。《中国乡村振兴综合调查研究报告2021》显示,中国农作物收益普遍较低,其中,大豆最低,稻谷和小麦收益相对较高。调查数据显示,在不考虑作物补贴以及自家劳动力和土地机会成本情况下,小麦、水稻、玉米、大豆和油菜亩均收益分别为517.8元、742.9元、437.0元、105.9元和523.6元。按照土地流转市场价格计算,将自家土地成本考虑在内,上述5种农作物的亩均收益分别为51.6元、438.8元、69.6元、-71.6元和204.5元。而同期我国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为18931元,非农收入和其他经济作物种植是农村居民的主要收入来源。5月份网络上发酵的河南和山东个别地区“收割青麦作青贮饲料”事件,其背后原因主要就是种粮比较收益较低。
三是粮食增产增收的难度加大。新形势下,受诸多因素影响,粮食增产增收难度加大,突出表现为:一是土地细碎化导致的增产增收困难。土地细碎化导致机械化推广受阻及经营成本上升,制约了粮食增产增收。二是种粮风险导致的增产增收困难。种粮农民在粮食生产中面临着自然灾害和市场波动的“双重风险”,一旦遭受干旱、暴雨等极端气候,导致粮食歉收、收益下降,打击农民种粮积极性。如2021年秋收季节华北地区由于连续降雨,农机无法下地,需要人工抢收玉米,明显增加了收获成本,降低了种粮收益;今年上半年个别地区又出现重度旱情,导致粮食产量下降,在生产成本大幅上涨的背景下,个别农户甚至出现“入不敷出”的现象。
二、统筹保障粮食安全与农民种粮收益的对策
保障粮食安全与确保农民增收不是二选一的选择题,二者可以相辅相成、良性循环。实践证明,要实现粮食产量持续稳定增长,一定要把着力点放在种粮农民收入增长上,充分调动和保护好种粮农民的积极性,统筹推进保障粮食安全与农民种粮收益。
结构调整与优势发挥“齐头并进”。立足长远,统筹保障粮食安全与促进农民增收需要转变发展思路,从单纯提高产量和价格的传统思路中跳出来,树立大食物安全观,通过调整和优化农业内部种植结构、发挥不同群体优势来保障粮食安全和农民收入增长。具体而言,通过结构调整,由数量较少的大户生产较多的粮食或贡献相对较低的农业增加值,由数量众多的小农户生产较少的粮食或贡献较高的农业增加值。通过这种内部的分工和结构优化,充分发挥种植大户、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种粮优势,提高粮食生产效率以保障粮食安全。对于小农户,通过积极谋划特色高附加值产业发展,发挥其劳动投入及精细化管理的优势,扶持其发展高附加值作物种植以保障收入增长,由此实现大农与小农、粮食安全与共同富裕的协调发展。
规模经营和专业服务“双轮驱动”。通过规模化经营辅以专业化服务,提升粮食综合生产能力,既稳面积保产能,又解放农民,增加农民转移性就业收入。一是要推进粮食规模化生产,一方面探索推广“小田并大田”“互换并地”“按户连片耕种”等模式,破解耕地细碎化难题,推动粮食集约化耕种和经营。另一方面促进土地流转和多种形式规模经营,引导种粮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化经营,推动粮食生产迈向规模化、专业化、集约化之路,提高粮食生产效率,更好保障粮食安全。同时,不断开拓农民增收渠道,鼓励和引导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就业增加收入。二是大力推广以农业托管为主的粮食生产社会化服务,壮大社会化服务组织,健全社会化服务机制,补齐社会化服务短板,让小农户享受到更加优质高效的社会化服务,降低粮食生产成本。
降本增效和财政支农“双策并举”。成本端通过科技赋能实现降本增效,收益端通过加大财政支农力度提高农民种粮收入。一是“藏粮于地”和“藏粮于技”,通过加大高标准农田建设力度,充分挖掘“荒地”“闲地”“薄地”潜力,加快农业关键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区块链等与粮食生产深度融合,提高粮食生产效率,降低粮食生产成本。二是各地应加大财政支农力度,落实好中央农资补贴和种粮补贴政策,及时拨付补贴资金,提高补贴的精准性,确保将政策补贴落实到真正种粮的人手里,最大程度发挥政策效能。在此基础上,建议将保障种粮农民收益作为支持经济发展一揽子政策的重点支持范围,并结合各地实际进一步加大种粮补贴力度,弥补成本上涨给农民带来的收益下降压力,稳定农民种粮收入,激发粮食生产内生动力。
金融支持和保险服务“双管齐下”。针对粮食生产面临的自然灾害和市场波动“双重风险”,充分发挥金融与保险政策合力,健全粮食生产风险防控机制,提高粮食生产风险防控能力,为实现粮食增产与农民增收保驾护航。一是加大对粮食产业的金融支持力度,为粮食生产主体粮食生产、购销等适当放宽信贷政策,降低农村金融服务准入门槛和融资成本,提供满足各类经营主体的融资贷款需求。二是稳步扩大三大粮食作物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的实施范围,在实现“产粮大县”全覆盖的基础上,鼓励其他地区实施三大粮食完全成本保险和收入保险,提高保费财政补贴比例,并通过加大宣传力度,增强农民投保积极性,切实扩大保险覆盖面,为种粮农民提供更高的风险保障水平、更广的保险责任范围,助力农民保收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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