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必须始终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重中之重。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是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重要基础,是实现人民对美好生活向往的重要成果。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在各项工作部署持续快速推进、经济社会发展呈现行稳致远的良好态势下,2019年中央农村工作会议近日在京召开。会议重点分析了当前“三农”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打赢脱贫攻坚战,全面部署2020年“三农”工作,确保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
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在农村地区较为突出,人口大国、农业大国和发展中大国的客观实际,决定了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任务十分艰巨,其重点难点仍然在农村。可见,“三农”问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2020年是全面决胜小康社会收官之年,我们亟须抓紧贯彻落实中央决策部署,扎实高效开展“三农”领域重点工作,大力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农村建设成效和农民生活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支持。
一是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新中国成立70年来,党中央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根本立场,将摆脱贫困、改善民生作为治国理政的基本内容,结合不同时期治理贫困的具体形势和任务要求,与时俱进地制定实施扶贫策略,成功实现了从救助式扶贫、开发式扶贫到精准扶贫的战略转型,取得了举世瞩目的减贫成效。按照2010年每人每年2300元人均纯收入的农村贫困标准,我国农村贫困人口由1978年的7.7亿人减少至2018年的1660万人,农村贫困发生率由97.5%下降至1.7%,对全球减贫贡献率超过70%,为人类减贫事业作出了重大贡献。精准脱贫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决定性意义,农村贫困人口脱贫数量和脱贫质量直接关涉全面小康能否如期实现。因此,我们应当以“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为重点,在扶贫政策、资金上明显倾斜,充分调动全社会力量,全力投入脱贫攻坚,产业扶贫、就业扶贫、异地搬迁等多措并举,精准施策,全面完成剩余贫困人口的脱贫任务。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为关键,建立长效机制,接续推进减贫,确保实现贫困人口“两不愁三保障”脱贫目标。以改善脱贫人口生计资本为根本,加大支持力度,提高人力资本、物质资本、金融资本、自然资本和社会资本,优化发展条件,美化生活环境,激发内生性脱贫动力,引导他们自觉走上脱贫致富的自主发展道路。以扶贫工作作风建设为抓手,强化绩效考核与问责监督,保证脱贫质量,做到真脱贫、脱真贫。
二是加快补齐“三农”领域短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顺应农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提高保障和改善民生水平,确保农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同全国人民一道迈入小康社会,切实发挥“三农”压舱石作用,现已成为如期建成小康社会的重大任务。为此,我们需要着力补齐全面小康“三农”领域“八大短板”,加快构筑乡村高质量发展的支撑条件。加大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着力改善农村交通物流设施条件,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构建农村现代能源体系,夯实乡村信息化基础。提高农村供水保障水平,重在推进水利工程建设,巩固提升农村饮水安全,增强抗旱应急能力和防洪减灾能力。扎实搞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以农村垃圾污水治理、厕所革命和村容村貌提升为重点,大力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行动,明显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提高农村教育质量,高度重视发展农村义务教育,全面改善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建好建强乡村教师队伍。加强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完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补助政策,改善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条件,提高医疗服务质量,推进健康乡村建设。加强农村社会保障,完善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大病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构建多层次农村养老保障体系,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妇女和老年人以及困境儿童关爱服务体系。改善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推进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培育挖掘乡土文化的本土人才,支持“三农”题材文艺创作生产,提供更多更好的农村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治理农村生态环境突出问题,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系统治理,加强农村环境问题综合治理,建立市场化多元化生态补偿机制,增加农业生态产品和服务供给。
三是多种渠道促进农民持续增收。促进农民持续稳定增收既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内在要求,也是实现农民生活富裕的根本路径。农村居民收入主要包括农业经营收入、非农就业收入、家庭财产收入、转移支付收入,其中非农就业收入已经成为农民收入的主要来源。在世界经济增长乏力、拉动发展效应有限,国内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深入推进、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的背景下,以非农就业促进农民增收的空间亟须拓展。一方面,要以提升农业发展质量为中心,实施质量兴农战略,以推进农业绿色化、优质化、特色化、品牌化为方向,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提升行动,支持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壮大,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支持、鼓励和引导各类人才返乡下乡就业创业,积极发展特色富民产业,繁荣农村经济,活跃城乡市场,带动农民增收。另一方面,要以提高就业质量为重点,实施就业优先政策,创造更多就业岗位,稳定农民工城镇就业,提高工资收入水平,强化劳动执法监察,加大拖欠农民工工资整治力度,推动欠薪问题根本性解决,促进农民工实现体面劳动、全面发展。
四是有力保障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长期以来,粮食是人民群众食物结构的主要组成部分,种粮也是农民重要的收入来源。保障国家粮食安全、把中国人的饭碗牢牢端在自己手中,是农业发展的底线要求。21世纪以来,随着农业税费改革、补贴政策完善、耕地严格保护以及农业现代化快速推进,我国粮食产量稳步增长,2004—2015年实现了“12连增”,目前基本上稳定在年产6.6亿吨的总量水平。我们靠自己的力量实现了粮食基本自给,但并非高枕无忧。因此,建议严格实施国家粮食安全战略,健全完善粮食安全目标责任制。坚持“确保谷物基本自给、口粮绝对安全”的新粮食安全观,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走中国特色粮食安全之路。强化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考核,加大对产粮大县的奖励和支持力度,进一步完善农业补贴政策,保障农民种粮基本收益,稳住播种面积,稳定粮食产量。
五是切实加强党对“三农”工作的全面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最大优势。做好“三农”工作,必须加强党对农村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建设的领导以及农村党的建设,确保党在农村工作中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保证农村改革发展沿着正确的道路前进。推进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健全党委全面统一领导、政府负责、党委农村工作部门统筹协调的农村工作领导体制,强化五级书记抓乡村振兴责任,有效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在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方面的战斗堡垒作用。全面深化农村改革,以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为主线,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保障农民财产权益。加强农村基层治理,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充满活力、和谐有序的乡村社会,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坚持从农村实际出发,结合地方比较优势,因地制宜推动发展,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发挥农民主体性作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调动亿万农民建设乡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维护农民群众根本利益,促进农民共同富裕,将乡村建设成为农民群众安居乐业的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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