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全民健康,就没有全面小康。”健康是人类永恒的追求,对于老年人来说,健康更是安享晚年的基础,有着更重要的意义。广西自1996年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是全国5个少数民族自治区最早进入人口老龄化社会、老年人口最多的地区。截至2018年底,全区60周岁及以上常住老年人口为730.05万人,占常住人口总数的14.82%,65周岁以上常住老年人口490.6万人,占常住人口总数的9.96%。
2018年,在新一轮机构改革中,新组建的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承担起了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的重要职责。一年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的系列重要论述精神,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围绕“一项战略”“两个事关”“三个积极”“四个转变”“五个着力”精准发力,在完善老龄工作体制机制、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深化医养结合发展等方面亮点频现,成绩可圈可点。
1 修订实施优待新规 老年生活更有获得感
为符合年龄条件的老年人提供交通出行、文体休闲等方面的服务优待,是全社会关爱老年群体、传承敬老爱老优良传统的重要体现形式。我区一直高度重视老年人优待工作,早在2009年就出台了《广西壮族自治区老年人优待规定》(以下简称《优待规定》)。在此基础上,今年7月,为使优待政策跟上经济社会发展形势,新修订的《优待规定》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实施。
根据修订后的《优待规定》,老年人可以享受到的社会优待进一步增加。文体休闲优待方面,老年人免费进入自治区各级财政支持的各类公园、博物馆、纪念馆、纪念性陵园和已开放的文物点,并在实行政府定价或指导价管理的风景名胜区等旅游景区景点,享受门票免费优惠的起始年龄放宽至65周岁。社会福利优待方面,高龄补贴发放门槛也进一步降低,发放对象从100周岁(含)以上高龄老年人,调降到80周岁(含)以上高龄老年人。卫生保健优待方面,鼓励医疗机构减免老年人门诊诊查费和贫困老年人诊疗费,并主动为老年病人提供平车、轮椅等器具,提供导医咨询和协助就医等服务。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辖区内老年人免费建立健康档案,每年至少提供一次免费体格检查和健康指导服务。
2 拟订出台实施意见 打造老年宜居环境
宜居的住房和社区生活环境,是保障老年人居家、社区养老的必要基础。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的大背景下,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宜居环境需求与现有居住环境不适老之间的矛盾越来越突出。
为着力改善全区老年人生活环境,提升老年人生活生命质量,增强老年人获得感、幸福感,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根据国家和自治区有关部署,在今年4月正式启动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相关文件的草拟工作。经过材料收集、实地调研、意见征求等程序,8月底,《关于推进老年宜居环境建设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由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牵头,自治区民政厅、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等26部门联合印发。
《实施意见》包括适老居住环境、适老出行环境、适老健康支持环境、适老生活服务环境、敬老社会文化环境等五个方面共15条内容,对老年宜居环境建设提出了具体任务要求。如在适老居住环境方面,提出突出发展居家养老服务设施、支持适老住宅建设和改造、加强消防安全建设。
按照《实施意见》,到2020年,全区适老居住环境将不断优化,创建命名一批广西老年人宜居社区。无障碍建设持续推进,老年健康支撑体系不断完善,老年人教育得到加强,以各种形式经常性参与教育活动的老年人占老年人口总数的比例达到20%以上。到2025年,全区安全、便利、舒适的老年宜居环境体系基本建立,“住、行、医、养”等环境更加优化,形成一批各具特色的老年宜居城市、老年宜居社区。
3 深入推进医养结合 打造一体化医养服务
健康的身体,是老年人安享晚年的重要基础。据统计,截至2018年底,我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达133万人,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和生活照料需求叠加,迫切需要医疗卫生与养老相结合的服务。
近年来,我区南宁、百色、贺州等3市被列为国家级医养结合试点市,自治区级设立了鹿寨县等12个医养结合试点县(市、区),实现了医养结合试点覆盖全区所有设区市。以此为契机,大力促进“养中有医”,推动探索“医中有养”。通过加大政策支持和技术指导力度,推进养老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医疗机构基本标准内设医务室或护理站,支持有条件的养老机构申请开办老年病医院、康复医院、护理院、中医医院、安宁疗护等医疗机构。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医疗机构通过多种形式,利用闲置资源转型拓展为医养结合机构,在同院内申办建设养老院,医疗机构与养老机构为同一法人,实行独立设置、物理隔离,行政和运营统一管理,依法依规开展医养服务。推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开设老年病科,做好老年慢性病防治和康复护理等工作。各级医疗卫生机构积极落实老年医疗服务优待政策,为老年人提供挂号、就诊、转诊、取药等就医便利服务。
同时,通过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推进基层医务人员与居家老人建立签约服务关系,设立家庭病床等方式,强化基层服务,推进社区居家老人健康养老。此外,我区还积极推广中医民族医与养生养老保健产业相结合,全区二级以上中医壮瑶医医院都设立了“治未病”中心(科室),形成了一批中医药壮瑶医药养生服务品牌,65周岁以上老年人中医健康管理率达到50.35%。
4 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安宁疗护试点扎实推进
近一年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还在安宁疗护、老年人心理关爱、健康老龄主题宣传等方面工作扎实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不断得到完善。
安宁疗护旨在为疾病终末期或老年患者在临终前提供身体、心理、精神等方面的照料和人文关怀,控制痛苦和不适症状,提高生命质量,帮助患者舒适、安详、有尊严地走向人生“终点站”。今年5月,钦州市被列入第二批国家安宁疗护试点。经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指导落实,目前钦州市中医医院已设置安宁疗护病房3间、床位6张。安宁疗护服务受到患者和家属欢迎,积累了一定的试点经验。
老年人的心理问题不容忽视。今年以来,我区扎实推进13个国家级老年人心理关爱项目试点工作。试点地区积极落实项目经费,组织开展相关活动。
为进一步帮助老年人树立“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在卫生健康行业内树立现代老年健康理念、营造有利于老年人健康生活的社会环境,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还根据国家卫生健康委部署,组织实施了老年健康西部行项目试点工作。试点单位河池市陆续出台了一系列老年健康服务政策,试点工作有序推进。
随着一系列新的政策、措施得到落实,越来越多老年人能享受到改革发展成果,老年生活更有幸福感和获得感。下一步,自治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持续推进实施健康广西行动,全力谱写新时代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新篇章,为“建设壮美广西 共圆复兴梦想”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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