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农民问题是关系国计民生的根本性问题,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做好“三农”工作的总抓手,是一个关乎全局、关乎长远的宏伟擘画和长期任务。深入学习贯彻市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必须要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始终把农业农村发展摆在突出位置,坚决确保“脱贫摘帽、全面小康”取得决定性胜利。
打赢脱贫攻坚战是推进乡村振兴的优先任务,要实现乡村振兴,必须啃下脱贫攻坚这个“硬骨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对脱贫攻坚成果的全面巩固、拓展和提升,要巩固脱贫成果、有效防止返贫,必须深入推进乡村振兴。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打赢脱贫攻坚战,都是做好“三农”工作的重要任务,两者紧密联系、有机统一。
“小康不小康,关键看老乡。”在当下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时期,我们之所以把打好脱贫攻坚战作为“第一民生工程”,作为必须打赢的三大攻坚战之一,精锐尽出攻城拔寨,全力以赴克难攻坚,就是为了“一个也不能少”,不让一个贫困户、贫困村在小康路上掉队。打赢打好我市脱贫攻坚硬仗,要聚焦“两不愁三保障”目标和饮水安全,构建“1+10+ N”政策支撑体系,持续打好八措并举“组合拳”,完善提升“政银企户保”“万户阳光”“三零扶贫”“一地生四金”“脱贫攻坚党旗红”等一批经验做法,形成长效机制。突出抓好产业扶贫、就业扶贫、科技扶贫、易地搬迁扶贫,完善扶贫协作模式,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建立脱贫后续巩固提升、解决相对贫困、扶弱帮困长效机制,健全鼓励社会资本投入市场化运作机制,注重解决低保群众和困难群体实际问题,筑牢防贫防线。
打赢脱贫攻坚战,不仅仅是贫困人口脱贫,还包括基层组织建设、集体经济发展、基层管理水平和治理能力提升、干部群众思想观念转变等方面。要坚持以脱贫攻坚统揽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全面加强各方面工作,确保脱贫攻坚责任落实、政策落实、工作落实,不断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乡村兴则国家兴,乡村衰则国家衰。我们应当牢牢抓住乡村振兴战略重要机遇期,牢固树立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理念,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村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深入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总体规划及配套方案,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加快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要深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实施结构调整、扶龙行动、质量兴农、融合发展战略,培育壮大质量农业、科技农业、绿色农业、品牌农业、功能农业和美丽农业,推动农业高质量发展。同时,抓好国家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和现代农业产业园区建设,积极争创国家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加快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持续增强公共服务能力。
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都是新时代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短板、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部署,是化解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突出问题、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途径。因此,在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同时,要对照我市全面建成小康社会31项统计监测指标体系,正视差距,加强调度,认真开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回头看”,围绕经济发展指数、民主法治指数、资源环境指数等逐项推进,整体提升,统筹推进生态环境保护、乡村振兴战略、文明城市创建、主导产业发展、城市规划建设等各项工作,全力解决好政策兜底、民生实事、公共服务、社会管理创新等现实问题,确保同全国全省一道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中国要强,农业必须强;中国要美,农村必须美;中国要富,农民必须富。”我们要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十四届六次全会精神,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坚决夺取“脱贫摘帽、全面小康”决定性胜利,全力补足“三农”工作短板,努力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在希望的田野上谱写承德浓墨重彩的发展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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