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我们党向全国各族人民乃至全世界作出的庄严承诺。应当说,经过建国70年的发展,我国经济建设取得跨越式发展,人们的生活质量显著提高,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也越来越强。但这是否意味着全面小康路上我们就一路畅通无阻呢?答案显然是否定的。
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应当清醒认识到贫困仍然是人民通往全面小康之路上的“绊脚石”。据国家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8年末,全国农村贫困人口还有1660万人、贫困发生率1.7%,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仅相当于全国农村平均水平的71.0%,脱贫攻坚任务仍然较重。还应当看到,剩下的贫困地区、贫困人口主要集中在全国“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和集中连片特困地区,这些地方由于受地理、人文等因素叠加影响,许多问题解决起来都困难重重,脱贫的难度更大、任务更重,都是难中之难、坚中之坚。因此,脱贫攻坚面临的形势相当严峻、不容乐观。
贫困问题不解决,势必会影响全面小康的质量和成色。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面小康路上一个都不能少。这不是一句空洞的口号,而是实实在在的宣言书,是对全体党员干部下达的命令。脱贫攻坚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必须完成好的的基础和底线任务,是当前最为急迫的事情之一。完成好脱贫攻坚任务,就是要做到不落下一个地区、一个民族,不漏一户、不掉一人,让全体人民摘掉“穷帽子”、走上小康路。
脱贫攻坚工作归根结底是干部群众合力完成的,除了群众要有主动脱贫的思想和行动之外,更需要全体党员干部切实履职尽责,真正沉下心深入基层一线,与困难群众结对子、认穷亲,切实帮助贫困群众办好事、干实事、解难事,找到发展出路,推动实现贫困群众稳定脱贫、逐步致富,真正扮演好“拉一把”“推一手”的角色。
脱贫攻坚是工作任务,更是责任和使命,从一开始就注定不能局限于机械完成数字指标。在这个过程中,全体党员干部必须要深化认识,对照脱贫标准和客观实际,既不降低标准,也不吊高胃口,带着感情、带着温度科学研究制定帮扶措施,扎扎实实做好各项相关工作,让贫困群众既稳定脱贫,又感恩党的好政策,唱响奋进之歌,在脱贫奔康的路上越走越远、越走越顺。
国家的梦想是人民的梦想汇聚起来的,全面小康也是由个体小康汇聚起来的。全体党员干部心往一处想、力往一处使,凝心聚力夺取脱贫攻坚战全面胜利,确保2020年如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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