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永春县制定出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提出继续坚持县、乡、村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工作到村、帮扶到户的工作机制,聚焦6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和老弱病残等特殊贫困群体,确保到2020年同全国一道进入全面小康社会,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打好基础。
该意见指出,要在实现全县贫困人口稳定脱贫、60个贫困村顺利退出的基础上,继续落实各项帮扶措施、项目,到2020年,通过深化提升产业、就业、教育、住房、医疗、低保兜底等扶贫政策,抓好“五个到户”,建立稳定脱贫长效机制,让贫困户从发展生产、就业创业中实现稳定脱贫,巩固提升全县脱贫成效。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三年行动,加快贫困村经济发展,确保2019年底消除经营性收入1万元—5万元的薄弱村,到2020年底,力争20万元以上“较好村”达到60%,10万元以上“较好村”达100%,确保全县60个建档立卡贫困村稳定脱贫摘帽,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贫困村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建立完善创业致富带头人带贫减贫机制,2020年之前培育创业致富带头人17人,带动170户贫困户创业增收实现稳定脱贫。
据悉,去年以来,永春县脱贫攻坚工作重心由2017年实现全部脱贫转为防范返贫稳定脱贫成果阶段,在全市率先出台《关于防范返贫确保稳定脱贫的工作意见》,落实产业、就业、搬迁、金融、健康、教育、生态、兜底保障等工作措施,全县脱贫人口2481户7817人实现稳定脱贫,24个贫困村顺利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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