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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胜脱贫攻坚 共享全面小康

时间:2018-11-15 人阅读 评论
来源:武义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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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扶贫重要论述摘要

  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人世间的一切幸福都是需要靠辛勤的劳动来创造。我们的责任,就是要团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努力解决群众的生产生活困难,坚定不移走共同富裕的道路。

  ——《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2012年11月15日)

  消除贫困、改善民生、实现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现在,我国大部分群众生活水平有了很大提高,出现了中等收入群体,也出现了高收入群体,但还存在大量低收入群众。真正要帮助的,还是低收入群众。

  ——《在河北省阜平县考察扶贫开发工作时的讲话》(2012年12月29日、30日)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没有农村的小康,特别是没有贫困地区的小康,就没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家要深刻理解这句话的含义。因此,要提高对做好扶贫开发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做好扶贫开发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在河北省阜平县考察扶贫开发工作时的讲话》(2012年12月29日、30日)

  深入推进扶贫开发,帮助困难群众特别是革命老区、贫困山区困难群众早日脱贫致富,到二○二○年稳定实现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保障其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是中央确定的目标。我们要加大投入力度,把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作为主战场,把稳定解决扶贫对象温饱、尽快实现脱贫致富作为首要任务,坚持政府主导,坚持统筹发展,注重增强扶贫对象和贫困地区自我发展能力,注重解决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努力推动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

  ——《在河北省阜平县考察扶贫开发工作时的讲话》(2012年12月29日、30日)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第一个百年奋斗目标,最艰巨的任务是脱贫攻坚,这是一个最大的短板,也是一个标志性指标。我们中国共产党人从党成立之日起就确立了为天下劳苦人民谋幸福的目标。这就是我们的初心。我们党一开始就是为改变穷苦人民命运而带领他们进行革命的,当年打土豪、分田地,开展湖南农民运动、发动秋收起义、上井冈山,都是为了穷苦人民。到我们党成立一百年时,到新中国成立七十年时,如果还没有解决贫困人口脱贫问题,那党的宗旨怎么体现、我们的承诺怎么兑现呢?所以,抓好扶贫工作,打赢脱贫攻坚战,解决好贫困人口生产生活问题,满足贫困人口追求幸福的基本要求,这是我们的目标,也是我们的庄严承诺,是国内外皆知的庄严承诺。我们一定要如期兑现承诺。

  ——《在中央政治局常委会会议审议〈关于二一六年省级党委和政府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情况的汇报〉时的讲话》(2017年3月23日)

  武义县扶贫工作“十大”成果

  武义曾是省定的8个贫困县之一,也是原26个欠发达县之一。武义县委、县政府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中央、省委有关扶贫工作的一系列精神,坚持把扶贫工作作为高水平实现全面小康和事关群众利益的民生大事来抓,因地制宜,精准施策,大力实施“欠发达乡镇奔小康工程”、“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程”、“低收入农户收入倍增计划工程”和“富村五年计划”等工程,全县低收入农户生活水平明显提升,村集体经济不断壮大,乡村面貌焕然一新。近年来,扶贫开发工作取得了以下成效:

  一、“一户一策一干部”,全面消除绝对贫困现象。在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我县深入实施“一户一策一干部”等举措,全面消除了4600元以下绝对现象,并切实巩固不反弹。

  二、不断增加财政投入,增强社会保障。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实现城乡一体化,2017年统一提高到每人每月665元。全面开展低保扩面,低保户数、人数分别比2013年增长133.7%和126.7%。每年安排近230万元为所有低收入农户实施健康补充保险。

  三、加大贫困生扶持力度,全面实施“雨露计划”。2016—2018年上半年,共资助贫困学生30832人次,资助金额达1940.66万元。全县没有一个贫困学生交不起学费而辍学。

  四、扎实推进贫困户“安居工程”建设。2016—2017年,我县实施贫困住房救助2100户,下拨补助资金1525.76万元,低收入农户居住条件明显改善。

  五、金融帮扶低收入农户得实惠。2016—2017年共发放低收入农户扶贫小额贷款3311.1万元,贴息21.56万元。2016年6月至2018年7月,全县32家村级资金互助会共发放贷款925.5万元,会员分红28.21万元。

  六、积极发展来料加工助推低收入农户增收。县财政每年安排100万元鼓励来料加工经纪人创办来料加工点。全县535个行政村中已有425个村有来料加工点,其中扶贫重点村覆盖率达55%,吸纳就业39368人,年人均增收1.1万元。

  七、强化引导就业培训转增收。近两年来,全县实施农村实用人才培训18期,实现转移就业3412人,在企业、农家乐、农庄和电商服务点,从事适合的岗位。2017年底,我县低收入农户人均收入已达11719元,比2013年增长113%。

  八、多措并举见成效,低收入农户群体明显缩小。我县通过拓宽就业渠道、政策帮扶、加大社会保障等措施,低收入农户明显下降。在认定收入标准提高一倍的情况下,2017年新一轮认定低收入农户11186户、15866人,分别比2013年减少67%和74%。

  九、异地搬迁拔穷根致富快。通过20多年的不懈努力,我县已有425个自然村,51106人从高山、深山搬迁下山,生产条件变好、致富门路变宽,农户增收明显,2017年下山脱贫村农民人均收入达28471元,比全县农民人均收入高12210元。

  十、因村制宜,多管齐下消除经济薄弱村。我县有242个省定集体经济薄弱村,通过产业撬动、项目拉动、政策排动、人才带动和镇村联动,有效加快了消薄步伐,到10月底全面完成消薄任务。

  我省扶贫开发工作新目标、新要求

  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的重要论述和对浙江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充分发挥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和精准扶贫基本方略,坚持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乡村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在扶贫目标上从解决扶贫对象的基本生活保障向实现全面小康转变,在扶贫举措上从开发性扶贫为主向社会保障性扶贫与开发性扶贫并重转变,在扶贫机制上从临时性、阶段性的政策性扶贫向常态化、法制化的制度性扶贫转变,通过深化扶贫改革、创新扶持方式、激发内生动力,切实增强低收入农户的自我发展能力,通过完善扶贫政策、加大扶持力度、强化公共服务,逐步提高低收入农户的社会保障水平,为全省乡村振兴和“两个高水平”建设奠定坚实的基础。

  基本原则

  ——坚持“小康路上一个不少”原则。守住全体人民进小康、不能有人掉队的底线,加强顶层设计,优化政策措施,保障基本民生,积极帮扶发展,让低收入农户共享全面小康社会的发展成果,不断增强获得感和幸福感。

  ——坚持农民为主体原则。突出扶贫对象的主体地位,坚持扶贫与扶志、扶智相结合,创造条件帮助有劳动能力的低收入家庭成员提升技能,增强自我发展能力,主要靠劳动稳定增收、实现全面小康。

  ——坚持政策“兜底”原则。完善社会保障政策,通过政府“兜底”保障符合条件的低收入农户的最低生活需求,努力做到幼有所育、学有所教、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弱有所扶。逐步提高社会保障标准,扩大社会保障范围。注重共享发展的渐进性,综合考虑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情况,不搞一步到位。

  ——坚持精准扶贫原则。做到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第一书记)精准、帮扶成效精准和察实情、想办法、出实招、见真效的要求,因地制宜解决好扶持谁、谁来扶、怎么扶及如何减缓相对贫困问题,做到扶真贫、真扶贫。

  ——坚持社会共建原则。坚持专业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相结合,充分发挥政府和社会两方面力量作用,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减缓相对贫困工作,完善优化结对帮扶、山海协作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强大合力。

  目标任务

  按照“两个高水平”建设目标,实施低收入农户高水平全面小康计划目标如下:

  1.低收入农户收入较快增长。低收入农户收入年增幅保持在10%以上,并高于当地农村居民收入增长水平。到2022年,低收入农户最低收入水平达到年人均9000元以上,有劳动力的低收入农户年人均收入水平达到18000元。

  2.社会保障水平显著提高。国家有关脱贫攻坚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社会保障政策覆盖到所有低收入农户,做到应保尽保、应补尽补,确保不出现绝对贫困现象。逐步提高社会保障范围和保障标准,让低保户以外的低收入农户享受到一定的社会保障政策。

  3.行业扶贫迈出坚实步伐。国家有关脱贫攻坚的行业扶贫政策覆盖到所有低收入农户,各项行业扶贫行动取得实效。

  4.重点帮扶村发展落后状况得到根本性改变。基层基础工作不断加强,全面形成自治、法治、德治的乡村治理体系。普遍建立增收长效机制,村级集体经济稳定增长,到2022年重点帮扶村集体经济年收入达到15万元以上,基础设施基本完备,发展环境明显改善。

  5.低收入农户生活条件达到全面小康标准。农村基本民生、公共事业、公益设施、公共安全等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水平显著提高,低收入农户的生活质量明显改善,住房、教育、医疗、社会保障等指标达到全面小康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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