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切实坚持脱贫标准,通过努力,让贫困群众稳定实现“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避免出现“假脱贫”问题。应实事求是地看待脱贫标准,不能好高骛远,不能不切实际的吊高贫困群众胃口。
■要避免以区域发展之名上项目、要资金,防止用新增资源走“大水漫灌”的老路,防止以区域发展的成绩代替精准扶贫的成果。
■一方面要动员全党全社会凝聚帮扶合力,进一步加大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等对贫困人口脱贫的扶持,给贫困人口“输血”。另一方面要将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充分调动贫困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改变贫困群众等、靠、要等惰性思想倾向,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加强贫困人口发展生产和务工经商的基本技能培训,增强“造血”功能,切实提高其“弱鸟先飞”的能力。
从现在到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期。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艰巨最繁重的任务在农村,特别是在贫困地区。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强调,要动员全党全国全社会力量,坚持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地区脱贫任务,确保到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贫困县全部摘帽,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在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中,又将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走中国特色减贫之路,作为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乡村振兴道路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们要按照中央要求,切实增强使命感、责任感和紧迫感,牢牢把握脱贫攻坚的正确方向,向最难处攻坚,在最需处发力,众志成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扎实推进脱贫攻坚重点任务
党的十九大对下一阶段脱贫攻坚的工作目标、主攻方向、重点任务等作出了全面周密的部署,为我们推进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
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任务。面对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这个难中之难、艰中之艰,在坚定信心的同时,应找准导致深度贫困的主要原因,以解决突出问题为重点,以补短板为突破口,以推进重大扶贫工程建设和到村到户帮扶等措施为主要抓手精准发力。坚持发挥政府投入的主体和主导作用,积极加大各方帮扶力度,特别是加大资金、项目、人才三个方面的倾斜支持力度,全力改善深度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条件。加大对贫困老年人、残疾人、重病患者等深度贫困群体的扶持力度,加快大病集中救治覆盖所有深度贫困地区,对所有患大病和慢性病的贫困人口进行分类救治,将符合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全部纳入农村低保范围,提供救助供养或照料护理服务。
全面深化细化实化精准扶贫措施。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脱贫真实,关键是要做深做细做实“五个一批”精准扶贫工程,着力提升扶贫措施的针对性和精准度。发展生产脱贫,要抓好产业带动和劳务输出。易地扶贫搬迁脱贫,要合理选择搬迁安置方式,加大群众后续脱贫扶持力度,确保搬迁一户、稳定脱贫一户。生态补偿脱贫,要创新生态资金使用方式,利用生态补偿和生态保护工程资金让有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转化为护林员等生态保护人员,完善森林、草原、湿地、水土保持等生态补偿制度。发展教育脱贫,要降低贫困家庭子女就学负担,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着力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社会保障兜底,对贫困人口中完全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要由社会保障来兜底,加快推进健康扶贫,避免因病致贫返贫。
加大力度支持老少边穷地区加快发展。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境地区、集中连片特困地区是脱贫攻坚的主战场,是脱贫攻坚的重点和难点。要加快推进贫困革命老区开发建设,全面落实支持革命老区振兴发展的系列规划政策,积极推进革命老区开发建设与脱贫攻坚重点任务,以革命老区重点区域、重点人群、重点领域为突破口,加快实施一批带动贫困人口脱贫的重大基础设施、民生项目。加大对民族地区的政策扶持力度,认真组织实施好人口较少民族整体脱贫的政策措施,着力提升民族地区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水平,大力推广双语教育,从根本上改变贫困少数民族群众贫困落后面貌。认真组织实施好《兴边富民行动“十三五”规划》明确的主要任务和重点工程,强化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建设,全力保障和改善边境地区民生,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提升沿边开发开放水平,推动贫困边民加快脱贫,确保边疆巩固、边境安全。进一步完善片区联系协调机制,推动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加快建设一批交通、水利、能源等重大基础设施和教育、卫生等公共服务设施,破除制约片区脱贫发展的突出瓶颈,着力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科学处理脱贫攻坚几个重大关系
脱贫攻坚已经进入攻城拔寨的关键阶段。 我们要立足于解决主要矛盾和问题,妥善处理好一些重大关系,确保脱贫攻坚工作高质高效推进。
处理好完成脱贫数量和确保脱贫质量的关系。确保2020年我国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并且是脱真贫、真脱贫,必须按照既定的时间表路线图,撸起袖子加油干,防止拖延病,但同时要防止急躁症,不能搞形式主义、数字脱贫,不能使贫困群众“被脱贫”。要切实坚持脱贫标准,通过努力,让贫困群众稳定实现“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避免出现“假脱贫”问题。应实事求是地看待脱贫标准,不能好高骛远,不能不切实际地吊高贫困群众胃口。实际工作中,是否使所有贫困人口实现了“两不愁、三保障”,应是衡量各个地方脱贫攻坚战是否真正打赢的硬性标准。
处理好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和市县抓落实的关系。“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的管理机制,充分彰显了我国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已被这几年的实践所证实。中央有关部门重点做好扶贫政策顶层设计和资金投入,在法定范围内让地方拥有更大的决策自主权、资金统筹权和改革试验权,同时抓好扶贫工作考核评估、监督检查。省级党委政府对本省脱贫攻坚工作负总责,优化整合扶贫资源,加强资金项目监管,集中力量解决不同类型贫困地区的共性制约因素和突出问题。市县党委政府作为脱贫攻坚工作的实施主体,重点是落实上级决策部署,逐村逐户制定帮扶措施,将最能打仗的精兵强将派到脱贫攻坚第一线,因地制宜落实精准扶贫各项任务,创造性地开展扶贫工作,确保工作到村到户到人。
处理好推进区域开发与实施精准扶贫的关系。贫困地区区域发展是精准扶贫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精准扶贫的基础,实施精准扶贫对贫困地区区域发展具有较强的促进和带动作用。实施精准扶贫和推进贫困地区区域开发,两者相辅相成、互相促进。因此,既要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让贫困人口稳定实现“两不愁、三保障”,也要加快推进贫困地区区域开发步伐,大力实施重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推动重大项目建设聚焦改善贫困人口生产生活条件,重大产业布局聚焦让贫困人口脱贫增收。需要注意的是,要避免以区域发展之名上项目、要资金,防止用新增资源走“大水漫灌”的老路,防止以区域发展的成绩代替精准扶贫的成果。
处理好加大外部帮扶与调动内生动力的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脱贫致富贵在立志,只要有志气、有信心,就没有迈不过去的坎。对脱贫攻坚来说,外力帮扶非常重要,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助推器”,但如果自身不努力、不作为,即使外力帮扶再大,也难以有效发挥作用。只有用好外力、激发内力,才能形成合力。一方面要动员全党全社会凝聚帮扶合力,进一步加大产业扶贫、易地扶贫搬迁、教育扶贫、健康扶贫等对贫困人口脱贫的扶持,给贫困人口“输血”。另一方面要将扶贫同扶志、扶智相结合,充分调动贫困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切实改变贫困群众“等靠要”等惰性思想倾向,变“要我脱贫”为“我要脱贫”;加强贫困人口发展生产和务工经商的基本技能培训,增强“造血”功能,切实提高其“弱鸟先飞”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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