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当家作主是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特征。只有切实做到人民当家作主,才能维护人民根本利益、体现人民意志、保障人民权益、激发人民创造活力;只有保障人民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的权力,才能巩固和发展安定团结的政治局面,不断发展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
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是人民当家作主的重要体现。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实行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是人民依法直接行使民主权利的重要方式 。只有让人民群众真正参与到和自己切身利益相关的事务中来,选举自己满意的“当家人”,并且在民主政治中充分发表自己的意见,才能让群众充分理解并支持党的相关决策,凝聚群众力量,调动群众积极性,共同为美好生活而奋斗。
“兼听则明,偏听则暗”,有事要和群众“商量”,就是要充分听取群众的意见、了解群众的期盼,做到民主决策、科学决策,真正解决人民密切关心的问题。中国共产党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居民区里百姓的小事也是国家十分重视的大事。党员干部要切实解决群众最关心的医疗、教育、住房、养老等问题,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让群众生活幼有所养、学有所教、病有所医、住有所居,做到发展成果由人民共享,实现共同富裕,为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砥砺前行。
人民的智慧是最大的智慧,群众的力量是最大的力量。党员干部在处理事关群众利益的工作时,不仅要和群众商量,更要和群众“好商量”,时刻和群众团结在一起,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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