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全国第5个扶贫日到来之际,10月16日市委副书记、市人民政府市长曹立军就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接受了常德日报记者专访。以下为访谈全文:
记 者:打赢脱贫攻坚战是党的十九大确定的“三大攻坚战”之一。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脱贫攻坚工作,作出了打好“六场硬仗”、强化“六大保障”的部署。那么,目前我市脱贫攻坚工作取得了哪些成效?
曹立军:近年来,市委市政府以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重要战略思想为根本遵循,着力抓重点、补短板、强弱项,全市脱贫攻坚各项工作有序展开、稳步推进,各项减贫指标任务能够全面完成。主要成效体现在:
1、石门成功脱贫摘帽。石门县是我市唯一的贫困县,抓好石门县的脱贫摘帽工作是我市打赢脱贫攻坚战的重中之重。目前,石门县122个贫困村已退出121个、8.23万贫困人口已脱贫7.72万人,贫困发生率降低至0.9%,顺利通过国务院贫困县退出专项评估组的检查评估,并经国务院扶贫办、湖南省政府正式公布脱贫摘帽。
2、扶贫政策加快落地。以打好“六场硬仗”为重点,加快推进各项脱贫攻坚政策落地生根。稳步发展扶贫产业。出台了《常德市2018年产业扶贫工作方案》,因地制宜发展了一批贫困人口参与度高的区域特色产业。强化住房安全保障。年内可全面完成36696人的易地扶贫搬迁任务,基本完成全市贫困户危房改造任务。持续开展教育助学。实行市县乡村四级联动,对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实现全覆盖。全面实施健康扶贫。7项健康扶贫综合保障措施全部落实,贫困人口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达到 80%以上,“先诊疗后付费”和“一站式”结算全面实施。积极推进就业创业。完成技能培训的贫困家庭“两后生”557人,新增农村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7447人。兜底保障标准由2016年255元提高到330元。大力建设基础设施。加快电力改造、交通设施、农田水利、信息网络、村级活动场所、集体经济发展等基础设施建设,贫困村面貌明显改观。
3、作风建设扎实推进。扎实开展结对帮扶。实现驻村帮扶全覆盖,对全市所有贫困村和贫困人口100人以上的非贫困村均明确了驻村工作队,所有贫困户明确了结对帮扶责任人。积极开展脱贫攻坚“走千村访万户”活动,全市370个调研小组、3800多名党员干部走访近2万家农户,共梳理出问题2100个,目前大多数问题已帮助解决,促进了党员干部在一线发现问题、在一线化解矛盾、在一线推动工作、在一线转变作风。积极抓好各类问题整改。聚焦责任落实、政策落地、基础夯实、资金项目、信访舆情、作风建设等“六个聚焦”抓整改,大力开展了脱贫攻坚突出问题集中整改工作,对脱贫攻坚中存在的问题逐条逐项整改销。深入开展扶贫领域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今年1-7月,全市共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46起,追缴违纪资金516.18万元,清退资金436.81万元,公开通报曝光典型案例134件。
记 者:今年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对到2020年打赢脱贫攻坚战作出了全面部署。那么我市下一阶段脱贫攻坚工作有哪些考虑?
曹立军:下一阶段,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指导意见》,精准施策、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确保到2020年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一是细化目标任务。严格按照脱贫攻坚的时间节点要求,列出时间表、路线图,逐项逐条分解落实,确保全市2018年贫困人口脱贫5万人以上、贫困村退出100个以上,2019年贫困人口全面脱贫、贫困村全部出列,2020年夯实持续稳定脱贫基础,防止返贫,消除绝对贫困,全市实现以县为单位的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二是坚持现行标准。认真对接落实上级政策要求,推动各项政策措施与现行标准相匹配,严格按照“一超过两不愁三保障”要求,既不急躁蛮干也不消极拖延,既不降低标准也不吊高胃口,尽力而为,量力而行,做到焦点不散、靶心不变、力度不减。三是提高脱贫质量。在抓好贫困人口脱贫工作的同时,持续开展“回头看”,做到脱贫攻坚期内脱贫不脱政策、不脱帮扶、不脱项目,确保实现脱真贫、真脱贫。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统筹做好贫困群众与临界贫困群众的帮扶工作,统筹推进贫困村与非贫困村的发展建设,不断提升群众整体满意度。
记 者:今年只剩下2个多月时间了,脱贫攻坚时间紧、任务重,我市将采取哪些措施确保今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曹立军:为确保今年目标任务圆满完成,我们将坚持问题导向,对标考核验收,认真抓整改、细致补短板、全力赶进度。一是突出政策落地。进一步明确和细化行业部门脱贫攻坚职责任务,抓紧衔接政策、制定政策、落实政策,推动政策精准到户到人。加强干部入户宣传,不断提高群众知晓率、满意度、认可度。二是突出问题整改。继续实行台账管理、督办落实、办结销号,做到“问题不查清不放过、整改不到位不放过、成效不符合要求不放过、群众对整改不满意不放过”。对产业扶贫成效不明显、村级集体经济不强等需较长时间整改的问题,紧盯不放、持续用力。三是突出督查问责。加强督查检查,对扶贫小额信贷、易地扶贫搬迁、贫困村危房改造等重点工作,实行定期通报。加强问责追责,对消极怠慢、工作滞后、作风不实的进行通报问责,对问题整改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严肃追责。四是突出机制建设。注重建章立制,巩固整改成果,把解决当前问题与长远问题结合起来,促进整改工作常态化、规范化、高效化,确保脱贫攻坚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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