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现在生活得很滋润,不愁吃、不缺穿、买药能报销、子女上学有人管,家庭人均纯收入从不足1000元增长到现在2万元,我对未来更有信心了。”达旗树林召镇林原村村民王飞乐呵呵地告诉记者。通过政府落实各种扶贫措施,他家摘掉了贫困户的帽子。王飞因长期看病吃药和两个子女上学借债较多导致贫困。在林原村“第一书记”石洛铭帮助下争取产业扶持资金23000元,现在他家的种养殖业越做越好。
石洛铭说,在脱贫攻坚工作中,村里针对每个贫困户、每个贫困人口及不同致贫原因,推出多项脱贫措施,精准发力。现在,全村的居民要么忙着侍弄庄稼,要么就近务工或发展其他产业,村民脱贫致富的热情高涨。
林原村的变化,只是我市全力以赴实施脱贫攻坚、推动农村牧区全面发展的一个缩影。2017年,我市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要求,压实脱贫攻坚责任,创新扶贫方式,完善脱贫攻坚政策,着力构建产业扶贫、行业扶持、社会帮扶的“三位一体”大扶贫格局,全市脱贫攻坚取得重大成效。
切实加强领导调度狠抓落实
2017年,市委、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战略思想和中央、自治区扶贫开发各项会议精神,切实加强对脱贫攻坚工作的领导,狠抓脱贫攻坚落实。
2017年1月10日召开全市脱贫攻坚推进会,对全市脱贫攻坚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2月23日召开全市农村牧区工作会议,再次对脱贫攻坚工作进行部署推进,并与各旗区签订了脱贫攻坚责任状;3月7日召开全市脱贫攻坚暨党风廉政工作会议,进一步强化了工作责任,细化了脱贫攻坚措施;4月7日、5月15日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专门听取了脱贫攻坚工作汇报,推动脱贫攻坚工作,及时解决存在问题;7月3日市政府召开常务会议听取全市脱贫攻坚工作情况,并对下半年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9月22日市政府召开调度工作会议,听取各旗区脱贫攻坚工作进展情况,对问题整改工作进一步提出了要求;10月17日市政府召开全市脱贫攻坚推进会议,针对全市脱贫攻坚存在问题,进行了整改工作部署;10月29日召开全市脱贫攻坚调度会议,再次对整改工作进行部署;12月8日全市脱贫攻坚推进组召开会议,听取了全市脱贫攻坚政策落实情况,就全市脱贫攻坚政策完善等方面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12月18日召开全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会议,会议听取了部分成员单位脱贫攻坚落实情况,并就相关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市委书记召开书记专题会议4次,专门听取研究脱贫攻坚工作并就有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多次深入基层调查研究。
摸准贫困底子 加强动态管理
我市全面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和“大走访”活动。分两次组织旗区开展脱贫攻坚“回头看”工作,确保符合条件的贫困人口及时纳入、及时退出,坚决防止数字脱贫、被脱贫、假脱贫。全年共对建档立卡数据清洗5次,核实更新数据7335条,动态调整47户122人。在开展市旗两级帮扶部门“大走访”活动中,驻村工作队和帮扶责任人点对点了解帮扶嘎查村和贫困户情况,为贫困户出谋划策,完善帮扶计划和脱贫计划,统筹安排好春耕备耕和生产生活。制定出台《扶贫对象精准识别精准退出再复核工作实施方案》,逐村逐户开展贫困人口再复核工作,确保贫困户识别不落一户、不落一人。全面推广贫困户明白卡和帮扶通,进一步完善脱贫攻坚档案建设,做到实账一致,机账一致。进一步完善我市精准扶贫大数据平台,与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业务管理子系统联机,将国家标准线下已脱贫贫困人口转入市级平台继续巩固扶持,全面实现了平台扶贫对象统计、查询和帮扶措施、项目资金管理、大数据服务等功能,做到了贫困人口精准管理,帮扶措施精准对接,识别退出动态管理。
健全工作机制 做实脱贫工作
2017年我市制定脱贫攻坚各项制度23项,全市脱贫攻坚政策体系进一步健全,有力推进了脱贫攻坚各项工作。《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全面巩固脱贫成效的意见>的通知》,对巩固脱贫成效提出了具体要求;《鄂尔多斯市委办公厅、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全面落实脱贫攻坚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脱贫攻坚责任;印发了《关于加强产业精准扶贫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试行)》,着力构建企业与贫困户利益联结机制;印发了《关于进一步推动金融扶贫工作的通知》,切实解决贫困农牧民贷款难的问题;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医疗救助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有效衔接工作的通知》《关于落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健康扶贫脱贫保险的通知》,着力构建健康扶贫“新农合‘双提双降’、纳入民政医疗救助、脱贫保险、大病兜底资金”四层综合保障体系,进一步降低贫困人口医疗支出。
加大资金投入 全力支持脱贫
2017年全市落实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50580万元,其中上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21200万元(易地搬迁17250万元),市旗区财政安排专项扶贫资金29360万元,比2016年增长17.9%。《鄂尔多斯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实施办法》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制度,确保贫困人口受益脱贫。全面加强对扶贫资金的监管,召开了全市扶贫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专项整治动员会,印发了专门方案,全力开展专项整治。
“五个一批” 提高脱贫成效
“五个一批”即扶持产业和就业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教育资助脱贫一批、社保兜底脱贫一批。
——扶持产业和就业脱贫一批。市本级投入产业扶持资金12770万元,旗区配套5081.5万元,重点实施了产业扶持、金融扶贫、电商扶贫、就业培训及互助资金等项目。
——易地搬迁脱贫一批。2017年实施易地扶贫搬迁69户179人,已搬迁入住59户,入住率85.5%,搬迁户配套产业扶持做到了全部覆盖,兜底保障应保尽保。
——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全市5218户农牧户享受退耕还林补贴3216万元,户均受益6100元。新增贫困人口护林员和草牧场管护员79名,累计聘用220名,年人均增收7455元。推广“企业+基地+农牧民”模式,12万农牧民通过种植原料林、采摘等投工投劳形式,人均实现增收3800元。
——教育资助脱贫一批。2017年改扩建幼儿园4所,中小学7所。有效落实各项资助政策,实现从学前到高等教育资助政策全覆盖。学前教育方面,补齐贫困家庭幼儿保教费,实现免费教育,共落实资金2673万元,资助家庭困难幼儿10644人次。义务教育方面,落实资金4012万元,实现了义务教育寄宿生生活补助全覆盖。高等教育方面,全面落实自治区新考入普通高等院校城乡低保家庭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考入本科一次性补助4万元,考入专科一次性补助3万元政策,补助学生480人,落实补助资金1739元;落实鄂尔多斯市城乡低保家庭大学生补助政策,考录的研究生每人每学年补助7000元,共补助学生56人;对低保家庭以外的在校贫困学生落实我市资助政策,全日制研究生、本科生、专科生,每人每学年分别补助5000元、4000元、3000元,共落实资金347.7万元,补助学生921人。发放信用助学贷款5343.6万元,涉及学生7252人。全市“雨露计划”下达资金50万元,资助中、高职学生333人。
——社保兜底脱贫一批。积极推进农村牧区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全市享受低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1537户、3808人。加快推进健康扶贫“三个一批”行动计划,对6590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进行免费体检,查出患病人数4308人,开展救助3902人。继续落实贫困人口医疗费用报销“双提双降”优惠政策,基本医保共计补助5853人次,支出资金3149万元,实际报销比例平均达到65%,且全部实现即时结报;大病商业保险补助154人次,补助119万元,实际报销比例达到72%;各旗区普遍安排大病救助资金,发放大病救助资金668万元,救助贫困人口538人;市财政落实资金500万元,为所有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购买了大病商业补充保险,构筑起贫困人口“新农合‘双提双降’、纳入民政医疗救助、脱贫保险、大病兜底资金”综合保障体系。
选强派优驻村工作人员
2017年对全市的包联领导干部进行了动态调整,充实调整110人。目前全市140个市直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自治区垂直管理部门、1075个旗直部门,共派驻干部18491人,做到了一对一帮扶。加强对驻村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通过现场观摩、集中培训等方式,市、旗区两级培训驻村干部3784人次,通过培训,驻村干部业务能力大幅提升,精准施策水平显著提高。印发《鄂尔多斯市驻村干部和第一书记管理细则》,切实加强对驻村“第一书记”的管理;印发《关于对全市机关帮扶工作、驻村干部和第一书记进行考核及选优配强2018年度驻村工作队和第一书记的通知》,全面加强驻村帮扶考核。帮扶部门和单位共投入95528万元,其中落实帮扶资金4203万元,引进项目投资91325万元。
行业扶贫“点对点”
市委组织部全力推进抓党建促扶贫工作,深化嘎查村“五好三提升”创建活动,加大对软弱涣散基层党组织整顿力度,对排查出的全市20个软弱涣散嘎查村党组织已经全部整顿转化,实施嘎查村集体经济“清零”行动,确保每个嘎查村都有集体经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市妇联等部门联合开展了以“促进转移就业、助力脱贫攻坚”为主题的春风行动,举办12场招聘会,进场招聘企业300家,提供岗位6000余个,成功介绍贫困人口就业239人;统战部门积极开展“泛海助学行动”,救助贫困学生155人,发放救助金77.5万元;进一步加强“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全市有93家企业、合作社参与“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结对帮扶8个旗区78个村,其中69个签订合约,投入资金8125万元,安置就业1906人;广泛开展“10·17扶贫日”活动,市委、市政府向全社会发出了《扶贫日倡议书》;开展群众面对面咨询50次,共张贴宣传海报100余份、悬挂条幅200余条、发放宣传册5200余份;动员全市8216名帮扶干部开展走访慰问,共送去慰问金、慰问物资合计约71.7万元;举办“喜迎党的十九大 助力脱贫攻坚”“扶贫日”捐赠善款活动,募集资金25.965万元。
监督检查确保扶贫成效
我市积极对脱贫攻坚存在问题进行整改,把整改工作与推进脱贫攻坚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完成了中央、自治区、旗区交叉检查反馈问题和日常监控发现问题的整改工作,不断推进各项脱贫攻坚政策落到实处。加大对脱贫攻坚的督查检查,对旗区开展了4次督查,重新向旗区派驻了8个脱贫攻坚督查推进组,督促旗区加强政策落实,确保完成脱贫攻坚任务。强化扶贫领域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印发《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专项督查工作方案》,对全市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专项检查,着力解决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把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纳入旗区和市直部门“五位一体”考核,印发了《2017年度脱贫攻坚考核细则》,目前已经对帮扶单位和驻村“第一书记”进行了考核。
新时代新气象焕发脱贫攻坚新活力,鄂尔多斯,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脱贫攻坚的重要战略思想,深入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完善工作机制,创新扶贫方式,健全政策体系,全面巩固脱贫成效,做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一个不能少;共同富裕路上,一个不能掉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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