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是国民经济的基础,农业问题是事关我国长远发展大局和现代化建设的重大问题。对于具有弱势产业、弱势群体和弱势市场特征的我国“三农”经济而言,政策性金融的支持无疑将发挥积极且不可替代的作用。
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内容、任务和意义
基本内涵。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指通过各类农业生产要素的优化配置,切实提高农业供给体系的质量和效率,使农产品供给数量充足、品种和质量契合消费者需要,构建起结构合理、保障有力的农产品供给生态体系。通过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能够找到新的农业发展路径,促进农业现代化和“四化”同步。
改革的任务。当前农业遇到诸多结构性矛盾和难题,突出表现是低水平供给与高水平需求不匹配,农产品受到价格封底、生产成本抬升双重挤压,农产品库存居高不下,农村公共服务水平低下等。推进农业供给侧改革,应突出抓好调结构、提品质、促融合、去库存、降成本、补短板这六项任务。
改革的意义。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破解农业发展难题、推动农业闯关过坎的关键举措,是促进农业持续稳定发展、加快农业现代化的必然要求。抓住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就抓住了提高农业市场竞争力、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的“牛鼻子”。着力加强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农产品供求由低水平平衡向高水平平衡的跃升,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农业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
我国政策性金融的主要特征
经营目标突出社会性。与商业性金融追求利润最大化不同,政策性金融坚持社会效益优先,注重公共产品供给,扶持弱质产业或弱势领域。同时兼顾自身经营效益,按银行规律办事,遵循银行“三性”原则,保持财务可持续。
业务范围的特定性。政策性金融是一种结构性的资源配置手段,为国家特定的战略意图和产业目标服务,业务范围大多限定在公益性、基础性、战略性较强的领域,并根据政府在不同时期的战略安排,动态确定履职重点。
资金来源的稳定性。大多通过制度性安排,或以国家信用在国内外市场发债来筹集资金,有的是财政投入或征收专门附加税,有的是低成本存款等,以此来保障政策性金融有相对稳定的低成本资金来源。
政策性金融的优势及工作实效
国家政策导向优势。2004年以来,国家连续12年发布以“三农”为主题的“中央一号”文件,对政策性金融加大力度支持“三农”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同时,人民银行、财政部等部门的政策非常有效地引导了资金向“三农”领域的倾斜。
顶层设计优势。政策性金融坚持和运用战略思维谋划全局,根据经济发展不同阶段的政策要求不断调整支持重点,加强统筹规划及顶层设计。
金融服务优惠优势。政策性金融因贯彻执行国家战略,资金规模得到央行保证,贷款期限一般较长,在水利、农村路网、扶贫、棚户区改造等建设领域多实行优惠贷款利率。
政策性金融服务“三农”取得实效。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作为我国唯一一家服务“三农”的政策性银行,2015年对“三农”领域投放贷款16895.2亿元,比全国贷款平均增速高7.2个百分点,有效发挥了战略支撑和逆周期调节作用。
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建议
政府部门要强化顶层设计,为政策性金融支持农业供给侧改革创造条件。一是政策上要有要求。各级政府要联合政策性金融共同研究合力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实施路径,探索“政府主导、实体承贷、财政资金与政策性信贷资金合力支农”的运作模式,打好政府财政政策和政策性金融信贷政策的组合拳。二是条件上要有支撑。为有效缓解政策性金融资金成本攀升导致推高“三农”领域的融资成本问题,中央政府应建立政策性金融资本金补充机制,适当放宽政策性金融低成本资金的筹集渠道,对政策性金融实施优惠的财税政策。三是制度上要有配套。政府部门除了要为政策性金融支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必要的政策支持,还要支持政策性金融机构做好风险管控工作,加强诚信环境建设和政府偿债机制建设,为政策性金融增设信贷风险“防火墙”。
政策性金融要主动提升站位,充分发挥服务“三农”的骨干和支柱作用。政策性金融要围绕国家“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经济新常态和“三农”政策总基调,强化政治担当,积极落实国家稳增长、调结构、补短板、惠民生等多元政策目标。实施信贷资源精准投放、导向投放,支农重点要高度契合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点任务,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中提供看得见、摸得着的金融产品和高效服务。
创新金融服务模式,着力破解农业贷款难的瓶颈问题。政策性金融要不断创新服务产品和服务模式,破解农业贷款难的瓶颈问题。如:深化与各级政府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的合作,探索开展“银政担”合作试点;利用供销社融资平台探索“银社企”批发贷款模式;积极探索与其他金融机构的同业转贷款批发业务,增强服务“三农”的合力;推行农业供应链金融服务,降低金融服务的风险与成本,提高金融服务效率;依托土地制度改革开展土地流转的金融服务模式,推进“两权”抵押贷款试点;利用中介平台加大对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信贷支持力度;利用互联网金融的技术和思维,在“互联网+农业”行动中,探寻农业发展新机制,特别要关注对于农业新型经营主体如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等的金融支持;探讨“农村电商+信贷”服务模式,在支持农村电商发展过程中,开拓政策性金融的业务“蓝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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