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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农”发展 “改”是动力

时间:2016-05-25 人阅读 评论
来源:人民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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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习近平总书记在安徽小岗村召开的农村改革座谈会上强调,解决农业农村发展面临的各种矛盾和问题,根本靠深化改革。新形势下深化农村改革,主线仍然是处理好农民和土地的关系。这为积极稳妥推进农村改革指明了方向。

  坚守“四个不能”底线

  改革要破旧立新,但更要坚守底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不管怎么改,都不能把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改垮了,不能把耕地改少了,不能把粮食生产能力改弱了,不能把农民利益损害了。这“四个不能”,就是农村改革不可逾越的底线,在全面深化农村改革的背景下,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必要性。

  首先,要坚守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农村最大的政策,就是必须坚持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坚持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坚持家庭经营基础性地位,坚持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符合我国基本国情、契合农业生产特点。目前全国1/3的土地实现流转,2.3亿农户中有 6600万户流转了土地,这是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推进适度规模经营的积极成果。但是,不管农业经营体制怎么创新,家庭经营现在是、将来也是我国农业最基本的经营形式。对这一基本制度,不能有丝毫动摇。

  另外,要坚守耕地红线不动摇。我们这样一个13亿多人口的国家,解决吃饭问题始终是头等大事。当前我国粮食产量实现“十二连增”,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站稳11000亿斤新台阶。但也要看到,在连年丰收背后,内外部压力越来越大,产量、进口量、库存量“三量齐增”,价格“天花板”和成本“地板”双重挤压,资源和环境双重约束趋紧。任何时候粮食问题都不能轻言过关,只有保住了耕地红线,才能保住我们的饭碗,才能把粮食安全的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

  再有,要坚持尊重农民意愿、维护农民权益,核心就是不能随便动农民的土地。推动土地经营权有序流转,政策性很强,要把握好流转、集中、规模经营的度,与城镇化进程和农村劳动力转移规模相适应,与农业科技进步和生产手段改进程度相适应,与农业社会化服务水平提高相适应。退不退地、进不进城,要把选择权交给农民,由农民选择而不是代替农民选择,可以示范和引导,但不能搞强迫命令、不刮风、不一刀切。

  多要素联动推进六大改革

  农村改革体大面广,千头万绪,不能搞单兵突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深化农村改革需要多要素联动。工作中要善于抓“牛鼻子”,学会“弹钢琴”,找出相互间的关联、有的放矢。

  实现农村土地“三权”分置,这是农村改革又一次重大制度创新。落实集体所有权,稳定农户承包权,放活土地经营权,顺应了农民保留土地承包权、流转土地经营权的意愿,这为发展农业规模经营、加快现代化进程提供了重要条件。当前要抓好抓实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真正让农民吃上“定心丸”。

  积极稳妥推进农村各项改革,当前要重点推进六大改革任务: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激活农村各类要素潜能,赋予农民更多财产权利。推进农村集体资产确权到户和股份合作制改革,不是一分了之、吃集体经济的“散伙饭”,不能把集体所有制改垮了、把集体所有权改虚了、把集体资产改没了。要把集体资产确权落到每一个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身上,让他们拥有更多获得感。

  ——加快创新农业经营体系,这是破解“谁来种地”难题的现实选择。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不追求一种模式,重点是强化政策扶持,促进规范发展,不断创新农业产业链组织形式和利益联结机制,让农民更多地分享产业链增值收益。

  ——深化供销合作社综合改革。明确供销社的定位,既解决好为农民服务问题,也解决好自身政企不分、社企不分的矛盾,使之成为更具活力的为农服务体系。

  ——健全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基本方针,确保投入只增不减,提高农业支持保护效能,加快形成覆盖全面、指向明确、重点突出、措施配套、操作简便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体系。

  ——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我国城镇化率虽然提高很快,但进城务工农民并没有能够真正融入城镇,要让有意愿、有条件的进城农民能够定居落户,并享受和当地城镇居民同等的待遇。

  ——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这是解决我国“三农”问题的根本途径。当前我国正处在加速破除城乡二元结构的关键时期,要加快形成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城乡一体的新型工农城乡关系,让广大农民平等参与现代化进程、共同分享现代化成果。

  我国地域广大,各地农村千差万别,深化农村改革要鼓励和允许不同地方差别化探索,对改革试错要有容忍度,有试错容错机制。积极稳妥推进农村改革,既要有战略定力,坚守底线,又要勇于创新,敢啃硬骨头,让农村改革成果惠及亿万农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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