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指出“农村还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短板”。今年的中央1号文件,充分融入了习总书记关于补齐“三农”短板的重要思想,明确提出现行标准下农村贫困人口到2020年全部实现脱贫。湖南作为全国贫困人口较多的农业大省,贯彻落实中央1号文件精神,最紧迫的是要大力实施脱贫攻坚工程,确保如期建成全面小康社会。
围绕减少农村贫困人口,突出抓精准转方式
2013年1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我省湘西调研时提出了实施精准扶贫战略思想。实施脱贫攻坚工程,必须紧紧围绕减少贫困人口转变扶贫开发方式,集中力量抓精准扶贫。
一是精准识别对象。必须通过细化量化、建档立卡,把扶贫对象搞准,把致贫原因、贫困程度搞清,同时建立完善进退动态机制,才能“对症下药”;二是精准安排项目。要充分发挥脱贫攻坚规划的引领作用,精准安排产业发展和基础设施项目,使项目落实并惠及到每一位贫困人口;三是精准使用资金。创自我省基层的“资金跟着贫困对象走、贫困对象跟着能人走、能人和贫困对象跟着产业项目走、产业项目跟着市场走”的路子,值得借鉴推广;四是精准落实措施。针对贫困户千差万别、千变万化的情况,要一户一策制定脱贫办法,切实做到措施管用、有效脱贫;五是精准派人驻村。必须把能力强、作风好的优秀干部下派驻村任第一支书,通过加强村党支部为核心的基层组织建设,提高贫困村自我发展的能力;六是精准考核成效。考核贫困人口减少的成效,必须量化到发展生产脱贫一批、异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等“五个一批”。
围绕增加贫困地区农民收入,突出抓产业促就业
2015年,我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0993元,只有城镇居民的38.1%,低于全国平均水平429元。其中,贫困地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只有全省农村居民平均水平的70%左右。因此,必须把增加贫困地区农民收入作为解决“三农”问题和脱贫攻坚的中心任务来抓,在抓产业促就业上下功夫。
就抓产业而言,必须大力提高特色产业的质量效益,实现增产增收。一方面,要引导扶持贫困农户因地制宜发展特色产业,做到宜农则农、宜工则工、宜商则商、宜游则游;另一方面,把推进精准脱贫与发展农业现代化结合起来,提高农业规模化、产业化、标准化、集约化水平,带动贫困农户从资源要素增值到生产、加工、销售各环节增加收益。
就促就业而言,必须大力促进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增收。随着城乡统筹发展,农民的工资性收入已超过年总收入一半以上。实施脱贫攻坚,必须像抓招商引资一样抓贫困地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加强输出地与输入地政府、企业和中介组织的对接,建立健全劳务对接服务机制。同时加大免费、补贴培训贫困农民职业技能力度,支持贫困地区农民工返乡创业和自主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围绕改善农村贫困人口生活,突出强保障建机制
在实施脱贫攻坚工程中,尤其要着眼于城乡统筹、区域协调和共享发展,以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和强化社会保障为抓手,将财政支持和公共资源重点向贫困地区农村倾斜,加快改善农村贫困人口生活。
一是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要在贫困县乡逐村逐户抓好路、水、电、气、房、净“六到户”,结合实施异地搬迁脱贫工程,强化农村贫困人口住房保障;二是加快发展农村教育。要把贫困地区农村教育发展放在优先保障位置,通过加大对贫困家庭学生的资助和生活补贴、确保贫困农民子女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不让贫困孩子输在起跑线上;三是不断改善公共服务。重点针对贫困地区农村医疗、文化、社会保障等覆盖不全、标准不高的问题,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向贫困村、贫困户延伸。健全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制度,把贫困人口全部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重特大疾病救助范围,对因病致贫和返贫的农民予以及时有效救助。全面落实并强化各项国家保障制度,加快推进扶贫开发标准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有效衔接,把全省约50万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对象全部纳入社会保障兜底,织牢民生安全保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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