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村旅游好!”是原中共中央农村政策研究室主任杜润生于9月3日,为“中国现代乡村旅游30年论坛”亲笔撰写的题辞。这也许是老人生前的最后一个题辞。9月19日,“中国现代乡村旅游30年论坛暨中国合作经济学会旅游合作专业委员会2015年年会”在京举行。国际旅游休闲产业协会副主席、中国合作经济学会旅游合作专业委员会主任委员张北英表示,以1985年成都郫县的徐家大院农家乐为标志,中国乡村旅游已经走过了整整30年,乡村旅游的发展已经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阶段。
全国休闲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副主任魏小安在会上说,如今乡村旅游已成为农村发展非常重要的一个组成部分,并产生了很大作用。“首先从资源的角度看,中国乡村旅游的发展历经了三次升级。第一次是对资源的简单利用,就是所谓的吃农家饭、住农家院。第二次升级是对资源的综合利用,第三次升级是对资源的深入挖掘,并创造了新的资源,也就是乡村生活方式。”
30年来,乡村旅游目的地的基础设施不断完善。乡村旅游产品也从初期的“农家乐”不断向农业观光旅游、蔬果采摘旅游、农耕体验旅游、乡村健身养生旅游度假产品发展。乡村旅游的发展促进了城市与乡村的交流,加快并促进了中国现代农业的发展。但是,“30年至今,对乡村旅游全面的、历史的、深入的分析研究还是欠缺的。”国家旅游局原副局长杜一力认为,业内对乡村旅游的研究正在兴起,但是直到今天,这些研究主要关注的是“术”。“关注市场需求的多样性,关注乡村资源有很多种,关注产品形式有不同的模式,特别关注乡村旅游的盈利模式。凡此种种,都是技术问题,是‘术’不是‘道’。乡村旅游的组织方式也是术,但是直接联系到‘道’——三农的核心问题是农民,农民的参与是乡村旅游的根。农民的参与形式和乡村旅游的组织方式是‘术’也是‘道’。”
论坛上,来自北京、无锡等地的乡村旅游实践者,讲述了近年来的实践与思考。其中,北京市农村经济研究中心的冯建国,就北京市利用合作组织促进乡村旅游的提档升级进行的实践与研究,发表了题为《合作促分工 分工促分业 分业促专业》的研究报告。杜一力表示:“该报告启发我们研究三个角度的问题:一是什么样的乡村旅游组织方式符合农村发展趋势,符合农村现行的生产组织方式;二是什么样的乡村旅游组织方式适应旅游市场的需求和规律;三是搞准乡村体制和旅游市场结合的基本问题,思考解决乡村体制与旅游市场结合的难点问题,寻求解决乡村旅游特殊问题的最佳方式。”
93岁高龄的中国农业部原部长何康在书面发言中指出,在发展乡村旅游的过程中,乡村旅游企业的组织形式多种多样。有公司制(有独资、有合资、有股份制)、有个体的微小企业制。改革开放以来,合作经济在农村经济发展中的地位和作用又重新被人们所重视。各种类型的专业合作社发展的比较快比较好,旅游合作社就是各类专业合作社中的一种。旅游合作社也从自然人的社团组织形式逐步被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为企业法人。“我希望政府旅游、工商政策研究部门及时总结旅游合作社的组织运营管理经验,促进旅游合作社的健康发展,为提升中国乡村旅游的品质,制定乡村旅游服务标准,形成乡村旅游的品牌,与乡村旅游的从业人员共同作出新贡献。”
据专家推算,我国一年36亿人次的出游,至少有18亿去往乡村,其中农民直接接待的至少有6亿人次。未来5到10年,乡村旅游接待人次将可以达到20亿人次的规模,农民直接接待的可达到10亿人次。
“如此大规模的乡村旅游,做得好的寥若晨星。问题来了。乡村旅游发展速度太快;市场化程度很高,而且多个层次市场需求同时爆发;产品不适应,服务不适应,乡村旅游的大环境不适应。更深层次的问题是:坚持‘三农主义’(农办、农享、农受益)的乡村旅游,遭遇了实际困难,即农民个体提升能力不行;没有好的组织方式不行;选择‘高度的组织化’,会伴随突出的‘景地矛盾’;凡引进外部力量,几乎和‘三农主义’都有矛盾。”杜一力说。乡村旅游的兴起带来的问题是多维度的。坚持农业农村农民的利益,是研究乡村旅游问题的出发点;适应旅游业市场化的要求,是乡村旅游体制机制,包括组织方式的难点问题。中国的乡村旅游,既要提档升级,又要保护三农利益。“这个过程中探寻与生产力相适应的组织方式,是历史任务,也是历史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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