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地制宜、突出特色”八个字,被置于《关于促进乡村产业振兴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四大“基本原则”之首,并非无缘无故。
中国乡村分布范围广,地域差异大。不仅地形地貌迥然不同、种养业结构有别,各地乡风民俗、乡村文化差异也很大。面对广袤的乡村,在振兴乡村产业上,很难用一个模子套到底。只有“因地制宜、突出特色”,乡村产业才有未来,村民致富才有依托,乡村振兴才可持续。可以说,“特色”是乡村产业的生命力和地域竞争力之一,也是各地乡村振兴可以充分挖掘的宝贵财富。
既然“突出优势特色,培育壮大乡村产业”,是乡村产业振兴的重要方向,那么,县域金融机构如何发挥乡村振兴主力军作用,在支持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上有所作为呢?
首先,县域金融机构要紧随乡村振兴政策,紧贴市场,精准定位。
县域金融机构通常都将服务“三农”和小微企业作为自己的定位。这个定位,当然没错。但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推进、各种配套政策措施陆续出台,定位应当被赋予更精准的市场内涵。时代呼唤县域金融机构助力乡村振兴、支持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县域金融机构就应当在特色产业的金融服务上做好、做深、做透文章。县域金融机构唯有将自身发展战略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机融合在一起,才能拥有县域竞争优势。
乡村振兴是县域金融机构发展的重大机遇。当传统农业信贷需求日益萎缩、信贷投放逐年下降时,是乡村振兴战略的实施,带给了县域金融机构新的市场空间。乡村振兴不仅需要县域金融机构在金融扶贫上有更多担当,更需要在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乡村特色产业发展上下更多工夫。县域金融机构必须紧随乡村振兴政策,紧贴市场,心无旁骛,服务好、支持好乡村特色产业振兴,不断在细分市场中拓展客户,在特色产业领域增加信贷投放,在新业态新产业方面提高市场占有率,唯有如此,方能伴随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而成长壮大。
其次,县域金融机构要“将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重点支持乡村产业”。
在《意见》中,唯一一句涉及县域金融机构的表述是,“引导县域金融机构将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重点支持乡村产业”。为何《意见》要特别强调这一点?
众所周知,推动农商银行、农信社业务逐步回归本源,是从去年底中央经济会议就强调的重要政策取向。为何“回归本源”得到如此高度重视?这是因为在相当长的时间里,一些县域金融机构或因传统农业信贷需求萎缩,信贷资金无处可去,而转向其他非农领域;或因金融市场“赚快钱”的利益驱使,资金脱实向虚,在金融市场“空转”;或因跨区域发展,资金通过总行回收而流向其他地区……现实中,确实存在不少县域金融机构吸收的存款未被主要用于当地产业发展的情况。
现在,乡村特色产业发展急需金融支持。县域金融机构应当为了本地农业提升、农村繁荣、农民富裕,将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大力支持乡村产业振兴。这一点,不仅是县域金融机构助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的使命与担当,也是其在县域市场的安身立命之本。只有将更多资金用于本地乡村产业发展,精耕、深耕乡村市场,把根系延伸到乡村经济的神经末梢,县域金融机构才能夯实根基、筑牢基础,乡村产业振兴才能在县域金融机构助力下取得进展,乡村就业结构才能更加优化,农民增收渠道才能持续拓宽。
再次,县域金融机构应当加大创新力度,用特色金融产品支持和服务乡村特色产业发展。
乡村特色产业振兴,既包含小宗类、多样性特色种养的发展,也包括特色农产品优势区、特色农产品基地的建设和推进,还包括特色食品、制造、手工业以及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传统工艺、乡村特色文化产业等的保护和发展。这些特色产业在不同发展阶段,需要不同方式的金融支持。县域金融机构应当针对特色产业,创新金融产品,通过“一品一策”的金融供给侧改革,不断满足特色产业发展的独特金融需求。
乡村特色产业包罗万象,要支持好这类小宗类、多样性的特色产业,离不开县域金融机构聪明才智的发挥。毕竟,既然是“特色”,就代表着不普遍,就没有成功经验可借鉴,就需要县域金融机构探索研究、大胆创新。只有县域金融机构用更精准的市场定位、更多的信贷资源、更具特色的金融产品,大力支持特色产业发展,才能让乡村借助特色产业,打出地理品牌,拉长供应链和价值链,让村民走上脱贫致富之路,让乡村经济发展拥有更强劲的产业引擎。
最新评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