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业兴,则县域兴。产业是县域经济发展的主要支撑,而产业发展重在特色。特色产业具有独特的自然资源禀赋、历史文化内涵、产品市场优势等,能够促进县域经济特色化发展,具有较强的市场竞争力和辐射带动力。打造特色产业,必须立足县情,发挥优势,突出特色,走生态化、高端化、规模化、差异化发展之路。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强调,“产业发展要有特色,要走出一条人无我有、科学发展、符合自身实际的道路”。
因地制宜培育壮大特色产业,夯实县域经济发展基础
我省县域多、幅员广,不同县域之间差异性较大。与发达省市相比,我省县域经济整体实力较弱且发展不平衡,主要原因就是县域产业结构单一,特色产业发展滞后,产品附加值低,规模效益不明显。推进县域经济发展,就要把特色产业作为突破口,着力打造优势明显、布局合理、配套完备的特色产业集群,为县域经济发展夯实基础。
培育壮大特色产业集群,大力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对我省来讲,培育壮大县域特色产业,重点是大力推进工业转型升级。要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工业转型升级建设现代化工业体系的指导意见》,按照“一核、四区、多集群”的差异化产业布局和现代工业产业链体系,整合资源、突出重点,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引导要素合理配置、资源集约利用、企业集聚发展,不断提高产业集群竞争力。依托现有优势产业,改造提升清河羊绒、白沟箱包、辛集皮革等有规模、有市场的县域特色产业集群,加强技术创新、标准引领和产业链条延伸,提高行业引领力和国内外市场影响力。依托现有龙头企业,加大以商招商、产业链招商力度,吸引和带动专业化配套企业集聚发展,形成一批“整机+配套+服务”链条完整的产业集群。推进开发区和工业园区建设,合理确定园区功能分区、空间布局和发展规模,打造一批特色鲜明、配套完善、集约集聚、绿色发展的新型工业化园区。
推进农业“接二连三”,加快发展现代农业。我省是农业大省,地貌类型齐全、气候生态多样,特色农业发展基础扎实。要深入实施《河北省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以现代都市型农业和特色高效农业为方向,大力发展科技农业、绿色农业、品牌农业、质量农业,不断提高农业全要素生产率、创新力和竞争力。坚持创新驱动,推动农业科技创新重大工程建设,打造创新平台,加快成果转化,以科技创新引领农业高质量发展。加快绿色发展,积极创新农业绿色发展机制,推动形成投入品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的绿色生产方式。着眼价值提升,加快构建以区域公用品牌为核心、企业品牌为支撑、产品品牌为基础的现代农业品牌体系,大力培育“冀产”农产品品牌,不断提升我省农产品的影响力、竞争力以及品牌价值。以质量为导向,加强农业标准体系建设,强化农产品产地环境保护治理和质量安全监管,推进农业标准化生产,全面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延伸农业产业链条,发展农业新型业态,打造一批生产生活生态融合发展的“农字号”特色小镇和特色园区。
大力发展特色服务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现代服务业是培育发展新动能的关键领域,是推进产业转型升级的有力支撑。要坚持培育壮大增量、优化提升存量,生产性服务业、生活性服务业、新兴服务业并重,发展新业态、提供新产品、激发新需求。一是改造提升生产性服务业。重点围绕工业设计、信息技术、电子商务、现代物流等产业,加强技术改造和服务流程重组,推进服务业与制造业有机融合。优化城乡市场布局,健全信息、科技、融资等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积极开展代耕代种代收、大田托管、统防统治等专业化服务,发展壮大农业生产性服务业。二是加快发展生活性服务业。以满足居民便利性、多样化、个性化生活需求为导向,准确把握生活性服务业的商业性、公益性双重属性,积极发展文化娱乐、社区服务、体育健身、休闲旅游等产业,优化服务网点,强化规范管理,创新便民服务模式,不断提升生活性服务业的品质。三是积极发展新兴服务业。积极培育检验检测认证、节能环保服务、人力资源服务、健康养老等新兴服务业,大力发展数字经济、体验经济、平台经济、共享经济,培育现代服务业新业态、新模式。
强化资源要素支撑,释放特色产业发展潜力
资源要素保障是县域特色产业发展的前提条件。要大力优化要素配置,提高资源要素利用水平,不断激发企业创新能力和特色产业发展内生动力。
一是加强特色产业发展用地保障。强化县域空间规划和各类专项规划引导约束作用,统筹县域土地利用,优化产业发展、村庄建设、生态保护等用地布局,构建集约高效生产空间。把重大特色产业项目优先纳入省市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在用地指标、土地出让价格方面提供支持。探索建立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土地供应方式,健全特色产业用地供应机制。大力开展村庄整治和土地整理,新增的耕地和建设用地,优先保障农村特色产业融合发展。
二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资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科技专项资金等,优先支持特色产业发展。统筹省级各类财政专项资金,调整优化支出结构,重点支持技术研发、成果转化、企业技术改造、平台基地建设等。各县要结合实际,制定重大项目资金配套政策,大力支持特色产业发展。
三是强化金融支撑。充分发挥省级创业投资引导基金作用,提高重大项目直接投资比例,带动银行资金、民间资本投资特色产业。完善我省创业投资线上综合服务平台,建立创业投资与政府项目对接机制。完善县域金融服务体系,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满足特色产业发展资金需求。鼓励企业采取发行股票、企业债券、中期票据等多种方式,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四是发展壮大特色产业龙头企业。支持企业通过联合、兼并、收购等方式整合重组上下游企业,加快培育和聚集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企业集团。鼓励龙头企业主动对接京津等地的优质资源,搭建产业创新平台,开展协同创新,拓宽特色产业发展空间。
优化营商环境,增强特色产业发展活力
营商环境是经济发展的重要基础。良好的营商环境,能够有效吸纳、聚集更多的高端要素,保障和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建立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降低各类交易成本特别是制度性交易成本,对企业持续健康发展意义重大。
一是营造良好的市场环境。加快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落实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各种规定。深化商事制度改革,提高企业设立、变更、注销、备案等各环节的便利度。搭建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推进公共信用信息归集、共享和规范使用。进一步清理取消经营服务性收费,降低企业经营成本。
二是创造富有活力的创新创业环境。深入实施“巨人计划”“百人计划”“外专百人计划”“三三三人才工程”等项目,着力培养和引进一批海内外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搭建人才创新创业平台,促进人才引进与科技攻关、特色产业发展匹配衔接。加大创新创业人才激励力度,探索专业人才协议工资制和项目工资制等薪酬分配办法。建立企业主导的产业技术创新机制,推动产学研协同创新,解决科技与经济结合不紧密等问题。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产权激励,最大限度激发科技人才创新创造活力。
三是推进营商环境法治化。围绕特色产业发展,及时做好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工作,提高立法精细化水平。依法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严重危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建立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推进依法行政。加大普法力度,营造全民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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