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肥东县高度重视金融工作,结合县情实际,不断创新工作思路,通过奖励、贴息、补贴和创新体制机制等方式,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三农”支持力度,促进了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有效发挥金融支持扶贫攻坚和推动县域经济发展的积极作用。
肥东县积极引进金融机构,并全力为其入驻提供周到服务。积极协调已开业的金融机构增设网点或者自助设备,加大基础金融设施投入力度,合理调配网点布局,逐步实现城乡金融服务的均等化。
对特色农产品产业支撑项目贷款予以贴息。联合县直相关单位制定《肥东县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实施细则》,对特色农产品产业支撑项目贷款予以贴息。2017年末,全县银行业涉农贷款余额达131.87亿元,占各项贷款的41.7%,涉农贷款中财政贴息达605.45万元。
探索金融扶贫模式“贷”动贫困户增收致富。结合肥东县实际,在坚持“户贷户用户还”的原则下,开展自我发展、光伏发展、合伙发展三种信贷方式,不断增强农户特别是建档立卡贫困户自身造血功能。自2016年以来,贫困户获贷户数3723户,占全部建档立卡贫困户8440户的44.11%,贫困户获贷率超过40%,其中2018年新增扶贫小额信贷821户,投放金额达3307.86万元。
积极推进保险强农惠农。肥东县积极推进基层保险网络全覆盖,保证了基层服务网络的通畅和有效运行。目前国元、人寿已在全县18个乡镇设立了三农保险服务站,完成了对全县基层网络的全覆盖。依托政策性农业保险,积极开展特色农产品保险创新试点工作。目前,特色农业保险理赔金额624.4万元。
创新财政金融产品,落实新型“政银担”合作政策。为进一步撬动信贷资金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和农业产业化结构调整,更好地服务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融资需求,肥东县与省农担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建立“政银担”,抱团“贷”动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工作机制——“劝耕贷”。贷款风险敞口按照省农担、政府、银行50%、30%、20%的比例共担,即5:3:2风险共同管理、责任比例分担模式。目前全县已累计为124户经营主体发放贷款6128万元。
下一步,肥东县将继续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充分发挥金融机构支持“三农”优势,扩大支农范围。同时搭建与县域金融机构沟通平台,不但创新金融支农产品,鼓励金融机构创新抵押担保方式,建立金融支持经济发展激励政策,并发挥财政杠杆作用,建立健全风险补偿基金预算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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