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是提醒也是约束,只有不断强化体制机制建设,才能真正取得实效。”日前,桃源县纪委监委有关负责同志在调研乡镇纪检监察工作时如是说。今年来,桃源县不断强化干部日常监督与管理,坚持抓早抓小、抓常抓细相结合,以建立“四项举措”助推监督向基层延伸。
建立廉政档案重点监管举措。为全面梳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县干部涉案、处分等信息,该县纪委监委专门建立了“特别监督名单”和问题“线索库”,对违法违纪情况、处分材料等按照“一人一档”的原则建立专项廉政档案。
建立巡察监督常规举措。制定印发《中共桃源县委巡察工作办法》,明确巡察工作的范围、主要职责任务、工作程序和方法、工作纪律等。重点针对乡镇和村一级党员干部在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脱贫攻坚工作、环保督查问题整改、党风廉政建设和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开展巡察。
建立审计回访整改举措。制定经济责任审计问题整改回访办法,每个审计项目结束后,根据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措施、时间节点和整改责任人,进一步提高审计监督实效。
建立派员列席监管举措。制定了《上级组织部门派员列席下级党组织干部工作会议制度》,近两年共有9个乡镇、12个县直单位因惠农资金监管、扶贫资金分配使用、选人用人等方面存在问题被派员列席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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