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湖北省委、省政府出台《关于推动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提出经过3~5年努力,县域生产总值达到3.5万亿元左右,占湖北省比重稳步提升;GDP过500亿元的县(市、区)达到20个,其中过千亿元的县(市、区)3个;单位GDP能耗5年累计下降15%;县域城镇化率达到55%以上等。
为实现上述目标,《意见》强调,针对湖北省县域经济发展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将从扩权、财政、金融、人才、土地电力等5个方面精准施策,打出政策组合拳。如,湖北省财政对县(市、区)一般性转移支付提升到60%以上,专项转移支付降低到40%以内;从省级新旧动能转换母基金中单列100亿元,设立支持县域产业发展引导基金;省级财政3年安排100亿元债券发行额度,由县市统筹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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