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砀山县把扶贫资金监管作为强化脱贫领域作风建设的的重中之重,强力推出三项举措,切实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充分发挥扶贫资金使用效益。
整合涉农资金。县财政部门参照纳入统筹整合范围内的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资金目录,将整合目录范围内的资金及时向县统筹整合涉农资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由领导审核后整合使用。
审核报账资料。遵循“专账核算、专款专用”原则,县财政部门对每项扶贫资金报账资料都有明确规定,对用途不合理、发票不合规、原始凭证不真实的予以拒付。
强化项目监督。县财政部门从资金分配、项目申报、设计施工,到招标投标、报账提款再到检查验收,都积极全程参与,做到心中有数,确保项目资金发挥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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