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近日印发《海南省推进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提出,支持各市县政府依托园区、科研院所、龙头企业建立专业化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等创新创业平台,力争5年内,基本实现县域星创天地全覆盖。
方案提出,建立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管理体制机制,着力推动省、市县联动,建立适应县域创新驱动发展的组织领导体制和工作推进机制。强化综合考评的激励导向机制,将科技创新综合考评结果作为县域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力争5年内,创建9个以上省级创新型市县、创新型乡镇,争取创建2个以上国家级创新型市县、创新型乡镇。
为推动县域特色优势产业转型升级,方案提出,要大力实施创新引领、产业强县战略,培育新动能。积极开展海南名牌产品认定,提升企业产品品牌知名度,提升区域品牌价值。提高精深加工能力,拓展农村电子商务领域。推动建设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结合的县域创新体系,做大做强县域科技型中小企业。支持海口、三亚等有条件的市县发展以装配式建筑为核心的绿色建筑产业和创新研发孵化基地(园区)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市县建设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农业科技园区和“互联网+”产业园区。支持有条件的县域企业建设院士工作站、企业技术中心等创新平台。开启科技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业务订单质押贷款等信贷模式。启动“海南省县域创新驱动发展引导资金专项”项目,支持“海南省地方科技发展引导专项资金”项目应用示范于县域,积极引导财政资金向县域创新工作倾斜。
方案提出,引导创新创业人才向县域集聚,在人才引进培养、股权激励等方面向县域倾斜并先行先试。深入推进“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程”,开展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认定工作,加强县域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全面启动星创天地建设和认定工作,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建成一批模式新颖、服务专业、运营良好、脱贫攻坚和带动农民增收致富效果显著的星创天地。重点支持中西部特别是五指山、保亭、琼中、白沙、临高、定安、屯昌、东方、乐东、陵水等10个市县的科技扶贫工作。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土壤治理、水环境保护、资源高效利用等领域核心关键技术攻关和转化应用力度,强化重点地区生态保护与修复。推动科技成果更多惠及和改善民生,全面推进建设美好新海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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