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分区治理畜禽养殖污染。以禁养区、限养区、可养区“三区”划分为统领,拆除禁养区畜禽养殖场364家共22.69万平方米,限养区和可养区养殖场按标准化改造要求建成沼气池11.5万平方米,引进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系统,收集处理病死畜禽21.67万头。二是全面保护水库水环境。122座小(二)型以上水库退出承包27座,其它95座全部签订清洁养殖协议并缴纳保证金。三是规范入河排污口监管。对全县18个规模以下入河排污口实行“身份证”管理,安装了在线计量和监控设施,确保入河排污“看得见、可测量、有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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