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全力推进县域医共体建设,出台《关于开展县域医疗共同体建设的实施方案》,县乡医疗机构由“多家人”向“一家人”转变,县域整体医疗服务能力不断提高。今年,黑龙江省50%以上县级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参与医共体,2019年要有80%以上的县级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参与医共体,2020年所有县级公立医院和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全部参与医共体建设。这是记者从26日召开的全省县域医共体建设推进会议上获悉的。
据了解,黑龙江省医共体建设工作取得了初步成绩,截至2017年底,全省已有53个医共体挂牌运行,48个医共体成立了理事会。各地先行试点,由县级医院牵头通过双向选择的方式与部分基层医疗机构组建医共体,逐步覆盖所有政府办基层医疗机构。目前,参与医共体建设的县(市)医院95个、基层医疗机构407个。
为推进分级诊疗,《方案》明确了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统一运行机制:一要落实医疗机构功能定位。县级医院主要承担急危重症病人的救治,保证“大病不出县”。基层医疗机构则保证“多发病、常见病不出乡”。乡村医生主要争取群众首诊在基层,保证“小病不出村”。二要明确医共体内双向转诊服务流程,培养和引导居民养成“有序就医、履约转诊”的习惯,逐步形成逐级转诊制度。三要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四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五要开展签约服务。倡导医共体上级医院中级及以上职称卫生技术人员参与组建家庭医生团队,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六要加强业务管理。医共体内各医疗机构在规章制度、技术规范、人员培训、绩效考核等方面执行统一标准。在确保医疗安全前提下,医共体内检验检查结果互认等。七要优化完善基层卫生信息系统,建设县域远程会诊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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