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宁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下发关于2017年贫困村脱贫摘帽核验结果的批复,核定隆安县城厢镇良兴村、四兴村,那桐镇下邓村、龙江村、镇流村,雁江镇东义村、东礼村、福颜村,丁当镇乔联村、定坤村,古潭乡育英村、中真村,布泉乡巴香村、新盏村,屏山乡上孟村,乔建镇培正村,都结乡念潭村等17个村为2017年脱贫摘帽村。
2017年,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调整精准脱贫摘帽标准及认定程序的通知》《自治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17年度贫困村脱贫摘帽认定工作的通知》要求,隆安县按照贫困村脱贫摘帽“十一有一低于”标准,稳妥有序推进异地扶贫搬迁工作,实施“一村一策”项目,发展壮大村集体经济,实施教育健康扶持项目,落实教育健康保障,以及建设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等,着力改善贫困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一年来,在各级各部门全力以赴、通力合作下,城厢镇良兴村、四兴村,那桐镇下邓村、龙江村、镇流村等17个贫困村贫困发生率、村集体经济收入等12项指标达到了脱贫摘帽标准,顺利通过南宁市复核及自治区实地核验,如期实现脱贫摘帽。隆安县贫困村从63个贫困村减至4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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