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我县认真落实各级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要求,时刻把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作为生态文明建设方向。以提高我县整体环境质量为目标,以解决环境突出问题为导向,多措并举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一是突出环境问题整治有力。强力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反馈意见整改,全面完成年度整改任务。统筹资金1.3663亿元,深入开展梓江流域污染综合治理行动。全面推行“河长制”,建立区、镇(街)、村三级河长体系,实现“河库、领导、责任、制度”四个全覆盖。建成投用城市污水处理厂技改扩能工程,采取PPP模式,计划投入3.6亿元,建设24个乡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站)及工业污水处理厂。开展区域联防联控联治,加强秸秆禁烧和露天焚烧专项整治,完成180余辆黄标车淘汰(治理)任务。
二是环境监管执法不断加强。完成环保警务室建设工作。调整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严格执行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强化环保“三同时”制度。严格禁养区审批管理,依法取缔禁养区内畜禽养殖企业38家。深入开展环保督察、“蓝天百日攻坚”“零点行动”等环保专项行动,全年共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31件。
三是区域环境质量得到改善。全面落实“大气十条”“水十条”“土十条”,扎实推进生态环境责任、环境质量、环境污染防治“三大战役”、生态经济、生态人居五大类37余项生态文明建设任务。围绕大规模绿化绵州、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统筹资金实施道路绿化、水系绿化、垃圾治理等。潼江河出境断面水质达到Ⅲ类标准。全年全县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3%,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96.5%,全县森林覆盖率达到4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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