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行动方案》出台
着力打好七大战役 确保如期同步小康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8月6日,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下发《贵州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行动方案》,明确着力打好七大战役,攻克我省深度贫困最后堡垒,确保同步实现全面小康。
《方案》明确,我省深度贫困地区分别为深度贫困县、极贫乡镇和深度贫困村三个层次。深度贫困县为望谟、册亨、晴隆、剑河、榕江、从江、紫云、纳雍、赫章、威宁、沿河、水城、三都、正安等14个县。极贫乡镇为威宁自治县石门乡、晴隆县三宝乡、从江县加勉乡、赫章县河镇乡、望谟县郊纳镇等20个贫困乡镇,深度贫困村为贫困发生率20%以上的2760个贫困村。
《方案》确定,到2020年,我省深度贫困地区稳定实现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一达标、两不愁、三保障”,农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基本公共服务主要领域指标接近全省平均水平;确保现行标准下深度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脱贫,14个深度贫困县全部摘帽,20个极贫乡镇全部退出,2760个深度贫困村全部出列,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
《方案》要求,坚持实打、实干、实效,精准聚焦制约深度贫困地区发展的突出短板,采取超常规举措实施重大脱贫攻坚工程,确保扶贫效益精准到村到户到人。
《方案》明确,着力打好七大战役。实施脱贫攻坚农村公路“组组通”三年大决战,优先支持全省深度贫困地区和当年拟脱贫摘帽县率先实现“组组通”硬化公路;实施产业扶贫三年行动计划,重点推进蔬菜、茶叶、生态家禽、食用菌、中药材短平快优质产业大范围、大规模发展,争取到2019年,重点扶贫产业产值达到2500亿元以上,覆盖66个贫困县和其他县的贫困人口,重点向深度贫困地区倾斜,累计带动300万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受益脱贫;加大力度推进易地扶贫搬迁,以深度贫困地区和自然村(寨)整体搬迁为重点,加快推广落实“五个三”经验,切实解决好搬迁群众的生计保障和后续发展;加快推进农村危房改造和住房保障,到2019年底,完成全省51万户左右农村危房改造任务(其中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25万户左右);全面开展贫困劳动力全员培训促进就业脱贫,对有劳动能力未就业贫困对象开展全员培训,突出就业技能、实用技术人才、民族特色手工艺、技能教育长期培训等重点,拓宽劳务输出门路,确保每一个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至少有一人以上实现就业创业;加快推进健康扶贫,全面落实四重医疗保障制度,不断扩大报销范围、提高补偿比例、降低补偿门槛、优化医保经办服务,确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医疗费用实际补偿比在90%以上;加快推进旅游扶贫,重点对全省深度贫困地区的旅游资源优先开发利用,通过大力实施旅游项目建设、景区带动、旅游资源开发、乡村旅游及其标准化建设、旅游商品开发、“旅游+”多产业融合发展、旅游结对帮扶、教育培训等扶贫工程,“十三五”期间带动全省100万以上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脱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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