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溪县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实施意见》,坚持普惠与特惠相结合,落实助残惠残资金,实施残疾人兜底保障民生政策,为残疾人生活和就业提供资金保障。
金溪县有残疾人1.9万人,占全县总人口的6.34%。近年来,金溪县坚持以加强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体系建设为重点,从残疾人最迫切的基本需求出发,着力解决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切实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用行动实践着扶残助残的坚定诺言,唱响了一曲助残扶困的和谐之曲。
一、落实好精准助残惠残政策。对189名特困残疾人发放生活困难补贴10万元,对91名重度残疾人发放护理补贴8万元,110余名智力、精神、重度残疾人发放托养服务补贴,发放残疾人托养机构补贴资金12万元,对200人次发放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贴。将“人均1元”康复经费列入财政预算,为开展康复服务提供经费保障,近两年每年列入预算30万元。为残障学生开通中考绿色通道。资助45名残疾人大学生及贫困残疾人子女大学生,其中6名残疾人,包括3名盲人,资助资金3.5万元。在金溪县中医院启动第5轮贫困脑瘫儿童免费康复为0—6岁15名残疾儿童补贴康复教育资金8.3万元。残疾人在申请社会救助方面,发放困难残疾人城乡医疗救助134万元。全年免费为残疾人发放轮椅、助行器等辅助器具200余件。2016年累计发放护理补贴、生活困难补贴、机动车燃油补贴、康复教育补贴、康复医疗救助补贴、居家服务补贴、临时救助等共计200余万元。
二、推进残疾人危房改造项目。残疾人危房改造每年列入县委、县政府民生工程,拨付上级专项资金36万元,本级财政配套资金47万元,2016年,对39户农村贫困残疾人进行了危房改造,下拨改造资金21.4万元;帮助城镇81户无房户残疾人入住廉租房;对19户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农村基层党组织结对帮扶,每户帮扶1000元;帮助10户创业能人落实小额贷款资金30万元;对全县8家盲人按摩店每家帮扶1000元;在房屋征收安置补偿方面,对残疾人采取“多位一体”的帮扶措施,房屋拆迁中涉及的残疾人家庭均得到高于房屋评估价10%—20%的优惠资金补偿,每户残疾人家庭获得1-2万元的额外补偿。
三、加快残疾人就业帮扶体系。构建“以小额担保贷款为重点、以税费减免为支撑、以社会保险补贴和财政贴息补助”为补充的政策扶持体系。残疾人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可申请最高额度8万元的一次性小额担保贷款,残疾人从事创业经营,免收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等行政事业性收费,残疾人灵活就业、从事个体经营,可享受每人每月200元的社保补贴,鼓励用人单位吸纳残疾人就业,按企业实际招用残疾人数,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保补贴,对超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适当安排残疾人就业保障金给予奖励,支持人社部门开展残疾人就业工作。
2017年目前已安排残疾人就业岗位223个,通过福利企业集中就业568人,个体灵活就业1000余人。投入资金20万元,扶持就业扶贫基地建设。争取上级残疾人就业创业扶持补贴资金32.6万元,扶持我县福利企业残疾人就业。使这项“民生工程”和“德政工程”真正落到了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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