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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村全面振兴要着力破解三产融合发展难题

时间:2024-01-25 人阅读 评论
来源:人民政协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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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央农村工作会议强调:“坚持产业兴农、质量兴农、绿色兴农,精准务实培育乡村产业,完善联农带农机制,实施农民增收促进行动。”乡村产业发展是乡村振兴的重中之重,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则是实现乡村产业发展的有效途径。近年来,各地立足农村特色资源,面向市场需求,持续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力推动了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建设农业强国提供了重要支撑。但笔者在调研中也发现,当前乡村“三产融合”发展还存在耕地集约利用水平不高、农产品加工业发展滞后、用地保障与需求不协调等较为突出的问题,需要采取有力措施予以有效破解。

  以标准化集约化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一是推行农业“标准地”改革。分类设置规划标准、产业标准、主体标准、投入产出标准、环境保护标准等控制性指标,倒逼先进适用技术和设施投入,促进“标准地”要素聚合。实施高标准农田改造提升项目,坚持“建、投、用、管、还”一体谋划、一体推进,突出“以用定建、建用一体”原则,引入“中”字头企业、国有企业等参与建设运营,提高资源配置质量,形成规模经营优势。二是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依托双层经营体制,加快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因地制宜发展稻渔综合种养、水旱轮作等,促进“一田多产、一水多用”。大力发展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社会化服务组织,引导和规范社会资本下乡,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创新现代生产经营方式,加快推进标准化、集约化、规模化、科技化、信息化的农业基地建设,提升农业适度规模经营承载力。三是提升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水平。支持现代农机装备研发制造,实施丘陵山区农业机械化示范工程,推动一批适应性广、作业性强、可靠性好的小型轻简农机装备示范应用。加快“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农机应急作业服务队建设,推动农机社会化服务实现农业乡镇全覆盖。

  加快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实现高质量发展。一是优化发展布局。引导规模较大、工业化程度高的加工项目进产业园区,具有一定规模的加工项目向县城或有条件的乡镇城镇开发边界内集聚,直接服务种植养殖业的初加工项目布局在村庄集中建设区内。鼓励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牵头组建产业联盟或产业联合体,培育形成粮油、畜牧等综合产值上百亿乃至千亿的产业集群。二是培育龙头企业。实施领军企业、“小巨人”企业培育工程,壮大亿元企业群体,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农产品加工企业。鼓励企业强强联合,引导发展加工企业集团,支持农产品加工企业“上规”“上市”。三是健全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因地制宜做好“土特产”文章,完善农业生产地方标准,支持全产业链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全面推行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制度,升级打造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平台,推动农业特色化、集群化、融合化、标准化发展。

  切实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一是盘活存量用地。推行乡村产业用地点状规划、点状报批、点状供地,提升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以村为单位全面摸排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宗数、面积、使用情况,对可利用的纳入乡村规划;因特殊原因无法利用的,纳入复垦计划或在村规划中规划为非建设用地。二是扩大增量用地。落实好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建设用地指标、省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应安排不少于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等政策措施,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需求;对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实行“计划跟着项目走”,健全设施用地保障制度,对产业融合发展建设用地做到按需保障、应保尽保。有序开展乡村闲置集体建设用地、闲置宅基地、“四荒地”等土地综合整治,结余的建设用地优先用于发展乡村产业项目。三是拓展变量用地。完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规则,允许村集体把集体成员依法自愿有偿退出的闲置宅基地转变为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同时鼓励优先用于产业融合发展。探索实行“预留地”制度,农村集体土地依法被征收为国有土地的,可按被征收土地面积的一定比例,为被征地村集体安排解决产业融合发展所需的建设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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