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是《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年)》(以下简称《规划》)实施的收官之年。《规划》的实施进展如何、后续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有哪些安排,是人们的关心关切。回答好这些问题,有助于更好聚焦乡村振兴各项工作,实现农村更富裕、生活更幸福、乡村更美丽的目标。
民族要复兴,乡村必振兴。党的十九大提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中央从党和国家事业全局出发、着眼于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顺应亿万农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作出的重大决策。锚定目标、把牢方向,因地制宜、循序渐进推进乡村振兴,才能更好铺展开业兴村强、民富人和、美丽宜居、稳定繁荣的现代版“富春山居图”,让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乡村振兴道路越走越宽。
从实践中看,乡村振兴取得了明显的成效。产业就业帮扶力度不断加大,脱贫攻坚成果得到巩固;粮食产量稳定在1.3万亿斤以上,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巩固提升;农民就业增收渠道越来越宽,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达18931元;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明显改善;移风易俗深入推进,乡村治理效能稳步提升……从产业到生态,从民生到服务,从文化到治理,乡村面貌为之一变、为之一新,充分说明乡村振兴开局好、起步稳、基础牢。
乡村振兴取得阶段性成果,农业农村发展迈上新的台阶,与《规划》的有效实施密不可分。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协调推进机制办公室组织编写的《乡村振兴战略规划实施报告(2018—2022年)》显示,《规划》确定的22个主要指标基本达到预期,59项重点任务稳步落实,82个重大工程、重大计划、重大行动扎实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第一个五年发展目标即将如期实现。这意味着,《规划》的顺利实施,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的日益完善,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奠定了坚实基础。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项长期的历史性任务,必须保持定力和韧劲,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2021年,《“十四五”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规划》印发,就是在衔接乡村振兴战略第一个五年规划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了“十四五”时期乡村振兴的主要目标任务。面向未来,要继续集中资源、聚合力量,全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继续把发展壮大乡村产业摆在重要位置,千方百计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继续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推动形成农业绿色生产方式;继续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推动城乡要素平等交换和公共资源均衡配置;继续强化人才支撑的关键作用,为推进乡村振兴提供智力支撑。惟有不断健全工作机制,强化政策扶持,加大工作力度,以更有力的举措、汇聚更强大的力量,才能全面推进乡村振兴落地见效。
共同富裕是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人民群众的共同期盼,农民农村共同富裕是实现全社会共同富裕的重要组成部分。尽管随着乡村振兴战略的深入实施,广大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大幅提升,但是当前我国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仍然突出,促进农民农村共同富裕将是一项长期任务,必须脚踏实地、久久为功,向着这个目标更加积极有为地努力。从加快补上农村基础设施短板,到着力构建农民持续增收长效机制,再到大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真正把好事办好、把实事办实,必能为推进全体人民共同富裕奠定坚实基础。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一篇大文章。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决不能有任何喘口气、歇歇脚的想法。以《规划》实施收官为新起点,接续奋斗、不懈奋斗,为促进农业高质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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